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最初想给自己的小说起名为《不死僵尸》,就连书稿出版前的几个星期,他的书稿题目依旧是《不死人》。
直到布莱姆·斯托克偶然间看到了名为《瓦拉几亚摩尔达维亚公国记》的书。
在他读过这本书之后才决定将自己的小说命名为《德古拉》。
布莱姆·斯托克或许只是想从这位声名赫赫的大公身上借一些威严罢了。
也因此,弗拉德三世本身作为吸血鬼德古拉的成分也少得可怜。
或许还有一位真正的德古拉伯爵作为英灵等待着人们的召唤
然而风评被害的弗拉德三世还是不可豁免的在灵基中留下了吸血鬼的痕迹。
他甚至为此获得了宝具。
【鲜血的传承】(TheLegendofDracula)
发动这个宝具的弗拉德三世将会直接化作后世口传的吸血鬼德古拉,封印起寻常的技能与宝具,但却会大幅提升自己的能力。
也同样拥有了吸血鬼的弱点。
倘若处于这个状态的他,说不定会惧怕阳光、白银与十字架。
但现在的弗拉德三世依旧是那个保卫祖国的穿刺大公。
阳光虽然能让弗拉德三世感到些许不适,但也只是不适而已。
“余,是龙之子、瓦拉几亚大公、弗拉德III·采佩什,而不是吸血鬼德古拉———”
弗拉德三世这般说着。
“我当然知道您不是那个以杀人为乐吸食人血的吸血鬼————”
栽倒在地的阿尼姆斯菲亚却打断了他。
“因此我们也没有战斗的必要啊。”
“嗯?”
正当弗拉德三世疑惑着,他却发现了他终于重新掌握了自己的身体。
不必被迫战斗,也无需再度杀戮。
弗拉德三世只是厌增着恶,而非传说中的喜爱鲜血。
缠绕他许久的狂化,此时也烟消云散。
“汝究竟。。。。做了什么?”
阿尼姆斯菲亚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缺少一条胳膊带给他的失衡感显然要再适应一段时间。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阿尼姆斯菲亚用剩下的右手,握住了依旧插在弗拉德三世胸前的乌拉诺斯之枪。
弗拉德三世此时才注意到,自己胸前的不规则水晶长枪上正不断浮现着扭曲的秘文。
就像是蝌蚪一般,秘文不断扭曲着,仅仅是看着便能从其中感受到深深的不详。
仅仅是看着就会导致生理上的不适。
随后乌拉诺斯之枪光芒大作,秘文如同被点燃的柴薪一般消散了。
阿尼姆斯菲亚拔出了自己的魔术礼装。
“真是扭曲的魔术啊。。。。”
他见过的魔术不多,但阿尼姆斯菲亚可以确信,像是弗拉德三世体内这般形式的魔术绝对不常见。
但在乌拉诺斯之枪下,不管是什么样的魔术都无法维持其原有的姿态。
乌拉诺斯之枪刺入的本身对于阿尼姆斯菲亚来说就是魔术仪式的一环。
新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她居然自称小骚?正常人谁会给孩子起这种名字?看她前凸后翘一张范爷似的狐狸脸,叫什么其实不重要。何况她特别开放,交往没多久便拉着我去招待所,说要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哇哈哈,女人半夜拉男人进招待所还能有啥惊喜?准备好全套装备,今晚我就要开副本拿下她一血!没想到这荒僻的招待所中,只有惊悚和恐怖。...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我在很小的时候经历了凶煞的百日关,但却因此因祸得福,拥有了一双奇特的阴阳眼。阴阳眼不是透视眼,却能够看清百鬼。...
穿越大明朝,成为了木匠皇帝朱由校,那个,我躲在后面,背黑锅我来,送死你们去。书友群645915254全订者可私聊管理加vip群。新书回到明朝做仁君已发,求收藏求投资求月票!...
世人皆道,凉国丞相爱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夺了自己君王之妻。世人皆言,昭国太子宠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颠覆了凉聿二国。可最后,他眼睁睁看着她死在自己面前,而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若有来世,愿永不相见。她爱极了他,亦恨极了他。宋清欢觉得自己的人生像开了挂。执行任务身亡,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穿越成了一国帝姬。...
我抽烟,喝酒,吸薄荷,杀人,泡妞,爱做饭,但我知道我是一只好猫。我,大橘王,打钱!新书魔尊练习生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