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伴着泡了酸菜汁的馍馍头,姜可可表示自己一顿能吃一盆。
好吃到连姜可可都夹了好几块。
再然后就是最后的汤了,猪杂汤,这只猪唯一的脑子,猪脑花已经放到了姜可可的碗里。
姜可可还是很喜欢猪脑的,而且野猪的猪脑很漂亮,很紧实,看得出来它生前也是一只很聪明的猪。
猪脑的口感有点像冰淇淋,反正贼好吃,姜可可三口两口就干完了。
然后就是蒜末蒸排骨,蒜头中和了排骨的猪味,一口下去就是蒜末和油脂的香味,姜可可吃的满口流油,但是还有猪杂汤呢,姜可可吃了两块意思一下就不吃了。
主要还是尝个味,一下子吃太饱肚子还难受呢。
吃到后面,大家多半饱了,猪杂汤也无人问津了。
若是平时别说是猪杂汤,猪下水都求之不得了。
现在猪下水直接被扔了,猪杂汤都没人喝了,大家都被直接的大菜喂饱了。
那就是姜可可的天下了。
猪肠被切成一小段一小段,反过来非常漂亮,光滑的内壁嚼起来别有风味。
猪肝煮的很熟了,咬下去一点也不血腥,有一股很独特的味道,姜可可好喜欢。
猪心姜可可不敢吃,只吃了一小块,然后就是猪肚。
大家仿佛都对猪杂汤没啥兴趣。
扶着肚子在走路了。
猪肚真的很好吃,很厚实,普通的猪肚比起这个就是弟弟,不,孙子。
野猪肚的嚼劲堪比橡胶,但是当你用尖利的牙齿咬断之后呢,就是另一个感觉了,很爆汁,感觉猪肚仿佛在你嘴里重生一般。
真的只能说绝。
特别特别好吃啊,汤里面甚至还有珍贵的葱花,喝着这个汤的姜可可感觉幸福到了天上。
呼~
爽~
哪怕是盛夏的热焰,也只是锦上添花了,因为大家估计吃完都一身汗了。
剩下一堆没吃完的,姜可可直接让他们分了,自己带回去,姜可可不愿意吃他们剩下的。
这可让一村人高兴坏了,这年头哪有说什么不吃什么的。
是肉,除非臭了,吃不了了,那都是一顿一顿接着吃的。
除了猪杂汤,姜可可喜欢,就留了一份还在锅里的。
她好喜欢脆爽的野猪肚,吃起来过瘾。
很酥很脆,和猪肠差不多,反正就是贼好吃。
猪肉她倒是不怎么感兴趣,这头猪也就两百来斤,其实也没多少肉。
不过好在嫩。
尝尝鲜就行了。
苏红玉和姜国强反正吃的满脸带笑,周围人对他们的恭维,对姜可可的夸赞已经让他们飘飘然了。
要知道,从前他们可从没有这么威风过啊,现在以前哪怕再讨厌自己的人,都说不出自己一句不好的感觉,真是爽。
要不这么说,衣锦不还乡,就跟锦衣夜行一般。
浪费咯。
热闹来得快,去的也快,很快村里人都走了。
一家人打扫着这里的卫生。
做我的情人,到我玩腻为止。第一次见面,他强占她,逼她做情人。33日地狱般的索爱,沦为恶魔的禁脔。钱赚够那我滚了,再见。她包袱款款走得潇洒。恶魔总裁全世界通缉女人,想逃?先把我的心留下!这是一场征服与反征服的游戏,谁先动情谁输,她输不起,唯一能守住的...
魏君确认自己被杀死后就能直接无敌,于是他开始疯狂的作死。然后,他发现这个世界有毒。当初仙门凌驾于朝堂之上作威作福,满朝文武包括朕皆对仙人卑躬屈膝,只有魏君一身是胆,视死如归,在众目睽睽之下大骂朕有辱帝王尊严,更是直言仙人不死,大盗不止。当时朕就下定决心,如此忠臣,朕一定要护他周全。仙人说我是天煞孤星,所到之处死亡如影随形。我秉公执法,却被嫌弃给人带来了噩运。我无私的帮过很多人,我落难的时候却只得到了千夫所指。直到魏君的出现,他对我说,我没有错,他不怕死。纵然我的生命只剩黑暗,他也愿用性命舍命燃灯照耀在我身上,让我重见光明。如此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魏郎请务必不要推辞。我初见魏君的时候,魏君还很弱小,而我是被上界追杀的盖世魔君。我告诉他,救了我就等于和众神为敌,会死的。魏君笑着对我说,死则死耳,何惧之有?我一生纵横无敌,看透了凡间的残酷与仙神的虚伪。直到遇见魏君,我方知这世间当真有视死如归的真英雄。魏君我只是想死,怎么就这么难呢?...
肃城侯府的七小姐小时候是个马屁精小肥仔儿,人人都说真愁人,这孩子以后还嫁的出去吗?谁曾想,女大十八变!肥仔儿成了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人人都说真愁人,求亲的人这么多,嫁给谁呀?大美人磨刀霍霍喵的,我要先给那个见天儿传我小话的混蛋宰了!...
为了给父亲正名,秦振华来到了一机厂,从此开始了一段崭新的人生,修坦克,改炮管,造发动机,搞外贸,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一步步地铸造出来大国重坦!...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
简介一代兵王,为替兄弟复仇越境入狱,五年后回归都市大哥做了上门女婿,被连连欺辱!自己因为入狱的身份,被所有人鄙夷!却不想自己的亲生父母竟然是赫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