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百九十二章 融合神性(第1页)

这种生活沈光来说是很幸福的,让人羡慕,妒忌。

幸福的让沈光的心差点腐蚀掉,沉迷于此,不愿意做别的,只想享受现在的一切来。

只是这种念头一出现,就被沈光给立即斩断了。

强大的实力,是幸福的基础,没有强大的实力,怎么会拥有幸福?

一个普通人,一场绝症会,一个意外,一个陷阱……各种潜在的因素,都能断送掉普通人的幸福。

实力如果不强大,如何度过去,想要幸福更是妄想。

曾经底层的沈光,可不好在尝试那种滋味了。

虽然普通人之上,同样有着超常的危险,但比起普通人来,沈光更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

系统虽然在,但自强才最重要,如果不努力,不自强,即使有系统在,不好好的把握机会,最终也会成为扶不上墙的烂泥。

因此,沈光懈怠的念头立即被斩掉,同时感受着自己这一次的收获来。

身躯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钢铁之躯了,看起来和普通人一般的肤色,这个时候,整个身躯却带着强大的力量,以及防御力。

跺一跺脚,大地都要震动!

身材完美不说,标准的衣服架子,专业模特都没法相比,最重要的是,生活之中的刀枪棍棒,这种普通的攻击,对他来说,已经没有威胁——他取出自己收藏的刀子试了一下,只痛不伤

即使最硬,最锋利的金属,沈光也有自信可以正面硬杠——当然,他还没有时间去尝试,至于结果如何,一切也只是他的想想。

精神力感知内在,血液,如今已经全部转化为宝石的一般,带着神秘美丽的光泽来。

哗啦啦!血液流淌,如同一只快乐的曲子一般动听,隐隐有些芬芳,让人沉迷。

血液通过身体,向着外界传递着高贵的气息来。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血液丝毫有了独特的灵魂一般,似乎活了。

传说中的神话,神龙身上浑身是宝,即使一滴尿,都能让水中的鱼有机会变成龙,让地上的凡草变成灵芝,让普通人延年益寿等等不可思议的功效。

沈光虽然不能和神话中的神龙相比,但也具有这个特性,尤其是身上的血液,芬芳,如果吸血鬼见了,绝对会垂涎三尺的。

特别是沈光身上的精华,更是血中精华,不但不带丝毫的腥味,反而带着芬芳,如同美味一般。

沈光很是珍惜这些,保持着严格的管控,很吝啬地只给了努力半天,几乎把嘴累酸的奥纳西斯一滴精华。

即使一滴都让奥纳西斯化身**魔女了,简直对这个要念念不忘了——这是日后的事情,总喜欢比佩姬·卡特她们主动。

这一滴的好处很明显,令她这一晚得到的好处,几乎赶得上佩姬·卡特她们来。

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本意见成熟的奥纳西斯正在逆生长着,身体要进行重新发育成长。

这一步虽然未完成,但一切迹象正向着这个方向发展。

而这,让她和佩姬·卡特她们相比,并不会失色的原因,这是外表,至于其它的好处,还需要她自己去发掘去。

至于血清,这个几乎快成为沈光自己女人的标配了,而去比之前更为成熟的血清,这一下,倒是让奥纳西斯省去了不少时间,去融合血清,使其成为超人般的存在——体质上超人,至于战斗意识,不经过锻炼,厮杀,是不能把她当成一个战士的。

除了血,其中最重要的是骨骼,骨骼造血干细胞的变化,这些蜕变,是的血液很是不凡。

论密度,沈光的骨骼早已经超过钢铁不知道多少倍,只是很神奇的是,身体的体重看起来并没有增加多少。

身体轻轻一动,力量爆棚,周围的风云随之涌动。

呼!——

空气丝毫被抽起来了,这一片大地,天气发生了变化来。

本来天空还有些乌云的,但一下子被这一下给抽调了,整个天空丝毫更明艳,更加晴朗了。

而这个范围,不只是牧场这里,而是向往继续扩散这,影响几十公里的范围。

热门小说推荐
废婿翻身

废婿翻身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

绯闻前妻:总裁离婚请签字

绯闻前妻:总裁离婚请签字

许绒晓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够嫁给欧梓谦是幸还是不幸。她和他的脚步似乎永远都不在一个频率。她爱他时,他不爱她。她拼命讨好时,他厌倦她。终于,她累了,想抽身而退了,他却又缠上来,霸占着她。爱吗?可结婚三年,除了至亲,无一人知道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妻。不爱吗?可她疯了三年,他却不离不弃,每日以挨她一个耳光,换她吃一口饭的方式,把她养的健健康康。哭过,笑过,分过,闹过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才终于意识到彼此在生命中存在的意义。欧梓谦是许绒晓的劫,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命!...

旷世神胥

旷世神胥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

等你爱我

等你爱我

胡言乱语版修真界一代大佬重生地球,等等,剧情有点不对!这多出来的漂亮未婚妻是什么时候的事儿?还有,我堂堂渡劫期大手子,你让我继承这个破公司?什么?千亿资产?好嗨哦,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一本正经版这是一个有血有肉并且爽到极点的故事!等更新的可以看看完本老书,链接http...

我不想再陪仙二代渡劫了

我不想再陪仙二代渡劫了

天降亿万古宅必有坑。继承老宅开心不到一秒,就被告知此宅欠了银行三百万!空降仙君必作妖!什么?你告诉我这宅子是专门引渡你们这些修仙学员下凡渡劫的?我还要帮你...

我要名垂千古

我要名垂千古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