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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落,林琳的脸色也唰的一下苍白了下来。
她就知道,莫慈那天晚上看到了,还看得一清二楚。
想到这里,林琳就不敢再继续待在这里了,她连看莫慈一眼的勇气似乎都没有了,只低声说着。
“顾文,我只是在关心你。可你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我关心。”
话落,林琳也加快了步伐离开。
莫慈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脸上依旧带着几分淡漠,心头却是想着,血族似乎也有豢养血仆的习惯。
所谓血仆,就像人类圈养鸡鸭牛羊一样,等把它们养肥了、养壮了,就能拿来吃了。
而血仆,就是血族在找到符合自己口味的血液时,为了可持续发展,将拥有这个血液的人类豢养起来。
隔一段时间便吸食一次,就这么把人类养起来。
那个林琳的血液很香甜,要不是莫慈吸收了灵气,再加上对血液并没有那么喜欢。
不然,他还真想亲口尝一尝林琳的鲜血到底有多好吃。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个,莫慈能够确定,那个被顾文发现的吸食林琳鲜血的血族,是把林琳当作血仆在养着了。
只是这个林琳,竟然会对那个血族动了心。
这叫什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她一个人这样还不算,还要把自己弄到加害者的位置上,残害龙国百姓。
其实有些时候,莫慈是真的想不通那些故事里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就像现在,他也不理解林琳的想法一样。
但不管他是想得明白,还是想不明白,他都要阻止林琳危险的想法。
这边,莫慈觉得牛排味道不错,又加了一块继续吃着。
另一边,林琳离开后心情就变得差了起来,莫慈那句话到底还是入了她的心。
她无比确信自己是喜欢坎尼尔的,可坎尼尔对她的感情,却让她无法确定。
所以她会怀疑,会惶恐,但却依旧心甘情愿的做坎尼尔的血包。
她已经将坎尼尔当作自己的精神支柱了,除非她不想活了。
否则,她活着一天,就会做坎尼尔的血包一天。
当然,莫慈也没想着一两句话就策反了这个林琳,他就是实话实说而已。
对于林琳突然来找他这个小插曲,莫慈是半点没有放在心上,而是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除了修炼外,依旧和其他世界一样,买了不少书。
每天不是泡在图书馆里,就是待在家里看着书。
而林琳也在见过莫慈后的第三天夜晚,再次见到了坎尼尔。、
坎尼尔长着林琳最喜欢的样貌,再加上对方那足足一米九高的身量,搭配瞳孔特别的颜色,让林琳看一眼就脸红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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