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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梅虽然撕掉了刘子禹好不容易才帮她买到的那张飞机票,暂时留在了军营里,但刘子禹对她依旧冷得像冰,经常都对她避而不见。
高小梅也不管他是什么态度,反正就赖在军营里不走。
军营的生活枯燥无味,又都是男人,偶尔也会有一些军嫂到来,但都是住上一两天就走了,高小梅又不好意思打扰人家难得的探亲,无事可做的她便开始替战士们洗衣服。
她一个千金小姐,过去的二十八年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何曾洗过衣服?战士们也不好意思让她帮着洗。
“嫂子,不用了,我们自己洗就行了。你看,这天,冷着呢,你那双白玉的小手呀,看就是敲电脑的,哪经得起刺骨的冷手泡制?真的谢谢你了,要是嫂子冷着了,我们营长大人的脸会比晚上的天空还要黑的。”
军营的院落里,几名士兵正紧紧地拿着自己的换下来的脏衣服,不让高小梅抢走,上次好心想帮高小梅捡纸碎的关云怀更是满脸堆笑地对高小梅说着。
“没事的,我只帮你们洗外衣。”高小梅笑着,她真的很无聊嘛。再说了这么大了,她还没有洗过衣服呢,她刚来那几天,因为高原反应,嗯,都是刘子禹躲在众人身后帮她洗的。看到刘子禹这里的生活环境和大都市相差天地远,她既然爱刘子禹,为了他而逃婚,抛弃了对她一直不错的刘子俊,她就该学着适应部队里的生活。
军嫂,不好当!
但如果选择了当一名军嫂,就要当得称职一点。
像她这样出身的千金小姐,不经过磨练,怎么当得起一名称职的军嫂?看着现实,她知道军嫂并不像小说里的那么幸福,而是担起家的重担,上照顾老人,下照拂小的,外要赚钱养家,内要洗衣做饭,遇着委屈要往肚里吞,遇着困难要自己解决,无论大事小事都是自己挑。
冷不防,一只有力的大手自身后伸来,攫住高小梅一只手腕,刘子禹沉冷的气息如同清晨浓浓的霜降一样罩来,“走!”
他不等高小梅反应过来,就把高小梅扯着转身就走。
“子禹,别走这么快,我都跟不上了。”高小梅被他扯着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刘子禹板着冷脸,把她扯回了他的宿舍里,然后就拿起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帮她收拾好的行李扔到了她的面前,冷冷地说着:“走!立即回家里去!这里不属于你,也不适合你,还有四天时间,你可以赶得上你和大哥的婚礼。”
高小梅僵僵地看着他。
他还是要赶她走!
他以为她逃婚后,再回去,刘子俊还要她?就算刘子俊还要她,她也不会嫁给刘子俊的。曾经,她也想试着去爱刘子俊,可她做不到。好不容易抛开一切,只身追到这里来,他却还要赶她走。
难道他对她一点感情也没有?
“刘子禹,你还要我再说多少次?我爱的人是你!”高小梅瞅着他那张乌黑的脸,眼里凝聚了水雾,心,开始揪痛起来。
“我说过,我刘子禹就算娶不到妻子也绝对不会染指自己的大……”刘子禹的那个“嫂”字还没有说出来,就被高小梅扑上前来用嘴吞掉了。
高小梅踮起脚,幸好她有一百六十几公分,踮起脚和刘子禹的身高相差不算太大,她双手紧紧地扳着刘子禹的脸颊,不顾羞耻地强吻着刘子禹,把她的爱,把她的委屈都通过两片唇瓣传递给她最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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