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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万物皆可狗头(第2页)

葬礼在傍晚举行,砍伐、收集来的生柴和枯木,堆成了两个巨大的火堆,一个焚烧人类尸体,一个焚烧狗头人的尸体。

北境火葬和土葬并行,有条件的就土葬,没条件的就火葬。

有条件,指的是有安全稳定的聚落,没有大型野兽或食腐动物的侵扰,聚落有自己的墓地,可以供死去的族人长眠于地下。

没条件的,则是那些游牧或弱小的部族,自己都朝不保夕,无处落脚,与其让族人的尸体被野兽翻出来吃掉,不如一把火烧掉。

有些没烧干净的头盖骨和大腿骨,还会被族人敲碎,防止它们被觅食的野兽叼走。

挫骨扬灰,在北境不算一个恶义词。

除了火葬和土葬,奥列尼克所在的风暴峡湾,以及沿海的彼什尼克,也流行水葬,会将族人的尸体裹成粽子,丢进大河或大海之中。

这和南境的风俗完全迥异,在南境只有土葬。

死者的躯体和生者的躯体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处理掉尸体的行为,都是一种严重的亵渎。

这是异教徒的邪恶仪式,火葬更是处决异端的主要方式。

河湾领目前虽然足以自保,但出了半岛,依然是野兽和异族的天下。

几个头目一商量,决定将其火葬,只带着骨灰回去安置。

葬礼上,里奥简短的致辞和祈祷,所有的人类都在默默哀悼。

狗头人则在一旁呆呆看着,嗅着空气中的悲伤和肉味。

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感受着某种不曾有的复杂情感。

只有食人魔觉得人类脑子有问题,这么多肉,白白烧掉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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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结束,休息一晚,部队启程回家。

出发之前,菲莎站到高处,大声向自己的族人宣布:“聪明的菲莎,带领狗头人,和盟友,邻居,一起击败了可怕豺狼人!成为了狗头人之王!”

所有的金毛狗头人和黑毛狗头人,一起发出震天的欢呼,山谷中汪声一片,充满了对菲莎的狂热崇拜。

继上次击败恐怖野猪人后,狗头人在菲莎的带领下,又一次联合人类,击败了可怕豺狼人!

我们和人类一起,将豺狼人嘎嘎乱杀!

这场胜利,身为主要战力的人类也很激动,狼牙野民报了家破人亡之仇,河湾步兵解决了异族来犯之虞。

流民弩手参与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大战,见识了河湾领的强大武力,归属感也大大增加。

所有人都士气高涨,心情美好。

但身为成年人,至少能够保持理智,压制情绪,依旧维持着基本的行军秩序。

狗头人却不管这些,一路撒欢,一路高歌。

混乱的狗头人队伍游离在大部队周围,抓一些老鼠或虫子,送给相熟的人类朋友。

一些狗头人甚至割下豺狼人或野猪人的头颅,连带背部的皮毛,制作成和野民的狼头盔、熊头盔一样的兽首毛皮斗篷。

血迹未干,就顶在头上到处吓唬同伴,就算差点被受惊的同伴集火攒射,也乐此不疲。

他们唱着由狗头人萨满谱曲,领主菲莎作词的狗头人之歌,一边回家,一边将欢乐散播到每个角落。

“狗头人真勇!狗头人真棒!汪汪汪!”

“狗子和人类,一起去打仗!汪汪汪!”

“食人魔,好朋友,从不吃狗子!汪汪汪!”

“打得野猪人,哭着叫妈妈!汪汪汪!”

“打得豺狼人,回去叫爸爸!汪汪汪!”

两天之后,在一片汪汪声里,至少走失了十只狗子的情况下,河湾联军带着所有的战利品,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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