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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写是个大工程,军中识字的人不多,能写的就更少了,满军抓壮丁也没抓出多少人。
像余枝和闻九霄这样的也被抓了壮丁,闻九霄也就罢了,多给他安排点事情做,省得他到她跟前乱晃。
可余枝……为什么还给她也安排呀?做止血散也就罢了,再加上这个抄写的活儿,她怎么有种自己给自己找事的感觉?
不想加班,真不想加班!能不干吗?
余枝生无可恋,摆烂了一会,想起西北的百姓,又默默把笔拿了起来。
写了一会她就嫌弃了,毛笔写得太慢了,得想个办法才好。余枝想起鹅毛笔,鹅毛……上哪拔鹅毛去?算了,她找根小木棍削削凑合一下吧。
很好,她还是习惯上上辈子的握笔姿势,蘸着墨一写,粗细均匀,也快多了。
故事都不长,余枝一个时辰就抄写了一小叠,她停下来看了看自己的成果,得意。当年,谁还不是个抄写小能手,两支笔绑在一起抄课文的事她都干过,要是有复写纸,她还能抄得更多。
期间,闻九霄,余广贤,甚至五皇子都来看过。
闻九霄见她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握着一个小木棍奋笔疾书,写出的字虽然毫无美感,但也十分齐整。
他的嘴角抽了抽,这个女人,在偷懒手上果然是一把好手。她这样写字也就算了,可不能让她教坏小崽子。
而五皇子和余广贤却大为惊喜,这种方法简直太好了!他们挑出来的那些能写的壮丁,刀枪都拿得,一支小小的笔却把他们难住了。能写是能写,就是写出的字硕大无比,一张纸写不了几个字。要不就是一不小心就滴了墨在上头,好好的一张纸就废了。
写了半天也没有一张能用的,还抱怨毛笔软趴趴的,用着不得劲。
既然嫌弃毛笔软趴趴的,那就给他们找个硬的笔,余枝这用小木棍削的笔可不就正好?两人忙不迭地照抄走了。
余枝耐着性子抄了两天,抄出厚厚一叠,她很有成就感。正准备把作业交上去,转念一想,又放下了。
不行,她得先看看别人抄的,虽然她觉得自己抄得挺好的,字迹清晰,横平竖直,但也知道她这样写出的字是绝对不符合古人的审美的。冒冒失失送过去……多丢人!趁人不注意瞧瞧塞里面去?
先去看看闻九霄抄的吧,离他最近。
看到她,清风可惊喜了,“余姑娘,您来看三爷?哎呦喂,小少爷,又长高了。”
明明昨天他还给她送过东西,一晚没见,小崽子就长高了?他到底从哪看出来的?这份拍马逢迎的功夫简直炉火纯青,真不愧是能跟着闻三爷多年的人。
“余姑娘,您快劝劝三爷吧,胳膊上的伤都没好利索,就一直在抄写,这都写了两天了。余姑娘,您劝着三爷歇一会吧。”清风请求着。
余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并不想。闻九霄抄了两天,她不也抄了两天吗?他一个大男人还不如她一个女人吗?
再说胳膊上的伤,她记得他伤的是左手臂吧,关写字的那条胳膊什么事?
余枝牵着小崽子进了屋,闻九霄正脊背挺直坐在案前抄写,头也没抬,只道了句,“来了。”
余枝嗯了一声,“来看看你抄的怎么样了。”
闻九霄随手一指,“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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