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朝建国从这天起,还是每天都会去筒子楼后面的空地练习挖地。
用他的话说,如果这一天真的会到来,那还不如提前做好准备。
朝遥也没有空下,她每天也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四处打听,要是谁那里有学徒的机会也行。
她平时就为人处事很大方,手里面有些水果糖就拿去散了,小伙伴们有了这些提前给的酬劳,他们跑得比谁都快。
像这些人家打的就是一个信息差,哪里有招工,哪里有想招学徒或临时工的,谁掌握了一手信息,谁就能够得到优先权。
大街上有些人已经开始穿碎花裙了,的确良的布料在人群中悄悄流行了起来,不过流行的是口口相传,而并不是真正穿在身上。
真正穿在身上的人还是极少数,毕竟这两年也只有从大城市才能买到。
真正算得上流行,还是要等到76年以后。
朝遥还是穿的蓝灰黑这类大众颜色,用蓝兰的衣服改了改,虽然看起来土气了一些,但是她的气质摆在那儿,再土的颜色也看起来让人舒服。
顾扶风每天还是一副孩子模样,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模仿小兵张嘎。
拿着根木棍都能突突突,嘴里还要喊着几句台词。
朝遥看着眼前的小男孩儿,无聊地扒了扒草。
朝建国又在她身后的空地上挖地播种,上一批种的蔬菜种子已经冒了小芽。
“遥遥,你看那个人穿的是白色的确良,真好看,我给你也去买一条!”
朝遥顺着顾扶风指的方向看了看,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穿着白色的确良连衣裙正走在大街上,街上的人都会纷纷停下来看着她。
“是挺好看的,但是现在买不到,再说了,你哪里来的钱去买?”
“我像我爹一样写文章去赚钱给你花啊!报纸上刊登了许多来信,其中还有小学生的。我写几篇日记,这样就有稿费了。”
“得了,我不喜欢这个布料的衣服,身上一热,流了汗就会把衣服变透,到时候我的大裤衩都能被人看光,大娘们的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了。”
“胡说,哪有女孩子不爱美的?遥遥你是不是觉得我买不起,所以才这样说的?”
“哪有的事!我是真不想被人看穿。”
“这有啥,反正别人看得到又摸不到,急死他们!自己穿得开心就行了。那裙子好看,遥遥你要是穿着,一定比她还好看。”
顾扶风这话把朝遥震得够呛,“小屁孩儿,你懂个锤子!”
希望他以后还能记得住自己今天说的话。
如果是在现代自由平等的环境中,朝遥还能把露脐装、露背装给穿上,但是在现在这个大环境里,最好是乖乖地随着穿大家都穿的衣服。
“那遥遥你喜欢穿什么?我看到其它筒子楼的小姑娘有穿碎花上衣的,我去给你也买一件。”
“干嘛非得要给我买衣服?我有衣服穿,不需要再加新的。”
她是真的有很多衣服,空间里囤的各种各样的都有,只是不想追流行做显眼包罢了。
得了别人羡慕的眼神又有什么用?
羡慕的另一个可能就是嫉妒,谁知道会不会哪天就栽了。
低调做人保平安,她还那么小,等到一切开放之后,也还是个年轻小姑娘,有的是能穿的。
到时候她一天换一套,绝对不重样!
每个女人,都期望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我也一样。今天,我嫁给了爱了十二年的男人,只不过,用的是我姐姐秦佳梦的名字...
送豪宅名车奢侈品包包,这是日常宠。陪她作天作地虐渣渣,这是基本宠。重生前,她被欺被骗被换人生,深爱他却不敢表白,凄惨而死。重生后,她逆袭报仇发家致富,专心爱他,从此走上人生颠峰。她说宁先生,今生有你足矣!...
大江东去,洗不尽人族英雄血。自六千年前成阳大帝起兵,这天下,便是我人族天下。公布一下书友群,欢迎大家加入仙宫778665933(需1000粉丝值)...
走投无路时,她被一个看似冰冷,实则温情入骨的男人所救。她原以为,他是天上粲然星辰,高高在上,触不可及。直到他单膝跪地,递上手中钻戒我爱你,嫁给我。她才知道,这世上最令人惊喜的爱情,莫过于她暗恋他时,他刚好也深爱着她。…...
放过我吧,已经是第五次了就算你再跑十次,我也一样能把你抓回来。她苦着脸哀求陆少,凡事要适可而止他是权势滔天,高不可攀的商界霸主,冷酷无情,腹黑邪肆。而她却只是身世不明,被养母渣姐陷害,不得已强行闯进他房中的人。一场预谋,她成了万人羡慕的陆太太。说好互不干涉,他却将她宠上天。嫁给商界帝王陆修筠是...
九皇叔,他们说我丑得惊天动地配不上你。揍他!九皇叔,他们说我行为粗鲁不懂礼仪还食量惊人。吃他家大米了吗?九皇叔,她们羡慕我妒忌我还想杀了我。九王爷一怒为红颜本王的女人,谁敢动!一不小心入了九皇叔怀,不想,从此开挂,攀上人生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