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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连勋百无聊赖地拿起程易璘刚刚看的书。
这本书应该是放在书房里的。。。。。。
他猛地想起昨晚太匆忙,把夹着程易璘字条的字典拿出来忘记放回去了!
靠靠靠!
就放在书桌上!
那么显眼,那个姓程的家伙进去不会看到了吧!
要是被发现了,他该怎么解释?
等下,不对啊。
他又不是对人家余情未了,只是觉得这个姓程的家伙字写得好看,收藏罢了。
有什么可慌的?
被发现就发现了呗。
反正他问心无愧。
周连勋默默完成了心理建设,可他还是忍不住起身去书房看看。
书桌上,那本厚厚的字典依然放着,根本看不出来有没有人翻过。
他注视了一会儿,把字典藏回到原来的柜子里。
“小勋,可以吃了。”
程易璘的叫喊声响起,周连勋撇撇嘴,走出了书房。
他刚在餐桌前坐下,程易璘就把碗端出来放到了他面前。
因为下厨,程易璘左手上的手表摘了下来,周连勋一眼就注意到了对方手腕上那道狭长的疤痕。
他不由得问:“你手腕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程易璘收回手,眼神闪躲:“是之前健身的时候不小心被器材划的,没什么事。。。。。。”
周连勋在心里直呼:骗鬼呢?
什么健身器材能伤到手腕里面,还弄出这么平整的疤啊?
又在撒谎。
既然人家不愿意说,他也懒得多问,毕竟他们现在的关系比陌生人还差点——
对陌生人他还能笑脸相迎,对这个姓程的家伙他不骂人算是不错的了。
周连勋没有再说什么,他低头看了看碗里的东西——
是一碗青菜肉丝面。
青菜规规矩矩地摆在左边,右边是切成了长条的肉丝和鸡蛋皮,细长的米面被压在了最下方。
面汤不失浓厚的颜色,是在炒肉丝后直接加水做的汤底。
虽然简单,但是色香味俱全。
看着这碗面,周连勋的心像是被什么撞了一下。
碗里的菜只有菜叶,因为他不喜欢吃菜茎,而他在面里最喜欢的吃鸡蛋方式就是鸡蛋皮。
原来这个姓程的家伙都还记得。
周连勋愣了愣,然后像以前一样先用筷子搅了搅面。
他第一次吃程易璘做的面,是在小升初的暑假。
那天他和妈妈吵了一架,吵架的起因很简单,是他想吃炸鸡,妈妈说不健康不给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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