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凛生拿着鞋子半天不动。
余穗皱眉:“不想要?”
夏凛生:“不是。我舍不得穿。我光脚都行,这个……不多见,我没看见谁的布鞋子是这样的,我带去部队,显摆显摆!”
男人笑得那么阳光那么开心,余穗心里就真的是五味杂陈。
不管什么时代,军人都是默默付出的最可爱的人。
算了,她这就当是支持国家军人了。
余穗把鞋子抢过来,丢在地上:“换上!你要显摆的话,我回头再给你做几双就是了。”
夏凛生:“几双?那怎么行,纳鞋底太费手了,我不舍得。”
余穗:“……”真懂事,就知道心疼纳鞋底的人!
可惜不是我啊。
余穗面不改色地提了个方案:
“你当我傻呀,要是连着做几双的话,鞋底子我可以叫我娘纳呀,再不行我出两毛钱,那队里的大妈就抢着帮忙了呢,呃……还是说,不是我纳的鞋底子,你不要?”
“不不,我要,只要你动过手的,就是你做的,不过你这样一说倒是的,我给你钱,鞋底子你让别人做,这样你手就不疼了。我看看你手。”
猝不及防地,夏凛生一把拉住余穗的手。
他刚搓了麻绳的手掌越发粗糙,抓过余穗手时,就是一股热意和粗粝的侵袭。
电流一样。
余穗的手是很敏感的所在,她脸刷的红了:“你干什么!”
可夏凛生拉住不放,看着余穗手指上一个小针眼:“刚戳的?”
确实是。
手工制鞋这种题材,受众不多,她上辈子也只是偶尔拍个视频,所以手艺有些生疏,不小心扎了几下。
余穗不说话。
男人就把那根手指举到面前哈气:“呼呼,我就说戳疼了吧。唉,算了,再做一双就得了。反正部队每年都发鞋子的。”
余穗依然不说话。
男人一抬头,就看见了她的粉腮,那桃花开了似的颜色,晕染得少女的脸美得不可方物。
终于,他也不好意思起来。
他握着余穗的手指,放在唇上,低喃:“那个,我家穗儿,真好看。”
指尖的感觉又酥又麻又软,心大跳起来,余穗猛地把手缩了回去,跑回房里关上了门。
糟糕,这有点可怕呀。
照这样下去,她说不定真的对这个男人要有感情了!
这不行。
她可能是个过客啊。
还有个余秋女主存在着的。
在这里搞个形婚没有问题,但爱上一个可能随时会分开的男人是怎么回事?
自找苦吃吗?
爽文宠文,1v1,女强男强!初相见,薛夕被迫对这个充满危险的男人一见钟情,不谈恋爱会死的她只能主动出击我有钱,也很能打。做我男朋友,我罩着你...
宇哥,你会装逼吗?呵,装逼不敢说有多大的造诣,就是天赋异禀!!夏宇点了根两块五的甲天下,扣着脚丫子一脸淡然。...
ps主要是洪荒流,心声只是调剂,还有,别问作为仙人,为什么听个心声都不会,没人说不会,书里很多仙人都会听心术。简介穿越到洪荒世界,成为天地间第一只食铁兽,绑定了神级咸鱼系统,还被祖巫后土收为战宠。滚滚表示什么修炼,什么参悟,都是浮云,本宝宝躺着都能变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从那天开始,铲屎官后土变了。我叫后土,是祖巫之一。我养了一头大笨熊,但不知道为什么,从那天开始我居然能听到它的心声。我,食铁兽,最爱吃兽奶!连这个都想不明白,你还做什么祖巫?证道,证道,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改名吗?也好,巫妖之战在即,我提前搬到地府里去,这样一觉醒来,说不定架就已经打完了。后土???...
岁月长河,悠悠而逝。白玉以为自己会因为这漫长的孤寂,哪怕死在这幻境里,也不会有人知道。哪里晓得,一朝出境,穿越到这茫茫人世间,遇到一个萌包子,过起了平常人的普通日子。又以为养大弟弟,将他教育成人,便是来这世间走一趟的历练,哪晓得冒出来一个黑脸的兵哥哥。兵哥哥是个高富帅,忠犬体贴有人爱,白玉觉得不收了他亏了,收了他,如果命没有跟自己一样长,也亏了。奈何,还没有下定决心,就已经被兵哥哥一证解决了,没白玉什么事了。当然不是这样的,白玉只要乖乖的被军哥哥慢慢宠就好了。...
一串玉石手链,意外的将我和他紧紧的纠缠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挖坟斗小鬼周游在各种牛鬼蛇神之中。不仅如此,我还成了那位爷的保姆丫鬟兼暖床的工具。可素,我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好青年,怎么可能就屈服在那阎王爷的淫威之下?就在我要卷铺盖卷儿跑路的时候,却被一双白白嫩嫩的小手给抱住了腿麻麻,你要去哪儿?黑白无常和牛头马面,更是齐刷刷的喊着嫂子。怎么看我都看掉进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大坑。我只能流下了两条宽面条泪...
江宋二府世代交好,宋挽未出生便同江行简定下婚约。二人青梅竹马,她困于后宅,一生所学不过为做江家妇准备。少年鲜衣怒马志向高远,未及弱冠便远赴边关建功立业,临行前江行简亲手为她戴上白玉簪。一句等我,宋挽便入了心,哪怕他战死沙场,她也执意抱着灵位嫁入城阳侯府。她将少年藏在心尖守寡六年,却等到江行简带着挚爱回京。少年挚爱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