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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第2页)

“你们啊,得好好提醒一下友侯,有些事,是万万不能做的。”

……

“阿嚏!”

林书友打了一记响亮的喷嚏。

二人坐在史家桥的护栏上,这座桥就在公路上,从市区到石港,就只能走这条路,车开过去必然能看见他们。

谭文彬给林书友递上一张纸,问道:“你的身体素质,还能感冒?”

林书友也觉得奇怪,说道:“我也不晓得。”

谭文彬跳下栏杆,站在林书友面前,伸手给他整理起衣领子。

“来,打起精神,小伙子皮囊很不错,给自己来点阳光和自信。”

书友是俊俏的。

要是忽略掉带着些许口音的普通话,林书友几乎就是现在流行的黄色封面爱情里的男主。

以前上大课时,经常有别班女同学主动来与阿友搭讪。

此时,面对彬哥的鼓励,阿友只能强行露出笑容。

一辆白色的轿车快速驶过。

林书友竖瞳一闪,说道:“周云云。”

轿车在前面调头转弯,又开了回来,靠桥边停了车。

最先下车的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云云,她一下来,就直接扑在了谭文彬怀里,眼泪不自觉地往下流淌。

这些日子的心慌与噩梦以及积攒在心底的各种压力,在见到谭文彬时,终于可以彻底抛去。

她的双手死死抓着谭文彬的胳膊,耳朵仔细倾听着他的心跳,她要确认,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这并不是自己的梦。

谭文彬一只手搂着她肩膀,另一只手轻抚她的秀发,下颚抵在周云云头上,嗅着她身上的香气。

人年少时往往对爱情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认为婚礼誓词上无论老弱病穷都不离不弃是毫无意义的流程形式。

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阶段后,才会意识到,伴侣能做到这一点,到底有多难,又有多可贵。

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时间,还在小心翼翼地试图查看答案,还有人,压根就不敢去试探。

对谭文彬来说,现在他怀里的,是一个会因为他的“死亡”而魂不守舍的女孩。

连谭文彬本人也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会这么钟意自己。

驾驶位上的人下来了,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身上带着金属挂坠,头发束起,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干练冷冽。

这形象,活脱脱摇滚专辑上的封面,就差一把电吉他和上下甩头时的尽情摇曳。

林书友看着她,又看看彬哥怀里的周云云。

不是说,周云云的同学和周云云很像么?

这……哪里像了?

林书友承认她很漂亮,身材也很好,但这种气质,并不是他所喜欢的,毕竟阿友骨子里,是一个很正派传统的人。

他能理解追求时尚与个性,甚至愿意表示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本人可以接受。

女生也在打量着林书友,来时她就听周云云说了,会给她介绍个帅小伙。

确实挺帅气的,往那儿一站,整个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挺拔,但她并不喜欢这种乖巧听话的男生,和这样的男生在一起,容易失去生活的激情。

谭文彬的目光在俩人身上扫过,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疏忽了。

他原以为应该人以类聚,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大体也应该差不多,可生活交友中,也常常会出现互补的情况。

比如周云云这种温柔恬静的性子,身边其实很容易出现性格强势的女伙伴。

谭文彬:“云云,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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