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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父亲的信以外,方之平在京城的时候还给王先生备了礼,除了玉器以外,剩下都是名家的字画,虽然算不上古董,但是也颇具观赏价值,当时他是觉得这些礼物很是足够了,但这会儿又觉得缺乏诚意,毕竟都是一些用银子买来的东西。
作诗写文章未免有讨教之嫌,方之平索性亲自抄书,抄的不是儒家的书,而是佛经,既是祈福,也算是自己的一份心意。
跟寻常人一张一张的抄佛经不同,方之平用的是裁制好的空白书本去抄,写错一个字,前面写的就全费了,非得让人静下心来仔细写才行,方之平是半路才有的这个想法,结果路上写坏了三本,也没出一个成品,到了江南以后,又在客栈宅了一个月这才抄出来,心里因为中举产生那点浮躁也彻底磨没了。
王宗元居住的村子就叫王家村,村民都是王氏族人,王宗元并非是他们族中的第一位进士,村口的第一块进士碑的主人如今已经仙逝,王宗元的进士碑排在第三位,而他的后面还有一块,也就是说王家村到现在为止已经走出了四位进士,这在文风昌盛的江南都是少见的。
还不到王家村呢,方之平便和书童下马步行,以示尊重,因为来得早,所以远远看过去,村里头还有几户人家里有袅袅的炊烟冒出来,应该是在做早饭。
进了村子,便热闹了,往来多了不少的人,村民或是无视他们,或是停下来打个招呼再走,总之表现的很平静,似乎已经习惯了牵着马的外人进入。
方之平一边打听王先生的住处,一边暗暗思忖,这个村子里最让他感觉差异的就是穿长衫的人特别多,年长的、年少的,将近有三成的人是穿长衫而非短褐,要知道在百姓家长衫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这玩意不能用麻布、葛布来做,用料贵,而且穿着不方便干活,基本上非读书人不能穿,当然若是账房先生,或者做大生意的买卖人,也可以穿,但种地的、出苦力的就不成了,既穿不起也用不上。
读过书的人和没读过书的人说话时不同的,前者更有礼,用词也更文雅,方之平能感受到这个村子里的读书人不少,连三、四岁的稚童说话都带了些文气,着实让人惊叹。
方之平好歹也出过几次京城,路过过不少的村子,在北方有的一整个村子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当然也有比较富裕的村子,一村能有十几个小孩去上学,但大部分村落都是只有两、三家人能供得起孩子上学,但若是十几岁还不能考□□名的话,那这学堂也就不用上。
南方比北方的情况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打着灯笼也难找王家村这样的。
方之平是怀着敬意来的这里,他不指望王先生能收他当徒弟,他都已经挑好了在江南的书院,平时就在书院待着,王先生若是平时能指教他一二,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但到了王家村,他发现自己的敬意还不够,甚至还生出了几分忐忑,书中所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大抵便是如此了。
王先生的宅院看上去并不精致,但占地面积却是挺大的,远远看过去比旁边那户人家得大出来五、六倍,开门的是个年轻人,穿着青衫,虽然肤色黑了点,但听谈吐、看气质,便知道是个读书人,方之平恭恭敬敬的奉上拜帖和书信之后,便被引进门。
方之平一直觉得大儒都是不拘小节的,好似陶渊明一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实在是没想到居然这么不拘小节,从门口到堂屋被划出来两大块的土地,足足占了大半个院子,而其中的一块地里,种着一排排水灵灵的菠菜。
方之平看了好几眼,才确信自己没出现幻觉,后面跟着的刘时更是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可是前院,不种花、不种草,居然种菜,还是满大街都有的菠菜。
引路的书生笑着解释道:“前院这边是王先生自己种的,翻土、施肥、浇水全都是他一个人弄,不让旁人帮忙,瞧瞧这长势!”
方之平瞧瞧地里的菠菜,再看看面前有些骄傲的书生,赞道:“是挺不错的,长的很好。”
见方之平认同,这书生的话徒然变多了,“是吧,我跟你说,这种菜不比种花,里面的讲究可大了,费的心力更是多……”
方之平两辈子了,这种‘种菜比种花要讲究’的论调还是第一次听到,不过瞧对方兴致勃勃的模样,到底是没出言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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