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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华不禁觉得奇怪。
真的不疼吗?是不是伤到这个程度,反而没有了痛觉。
琅华心里想着,手上就用了力气,一下子就将布条扯了下去,鲜血顿时浸透了赵翎的衣衫,赵翎那匀称的呼吸仿佛微微被打乱了一些。
原来他也不是没有感觉。
琅华将涌出来的血擦干净,才看清楚伤口,箭头已经被胡仲骨挖出来,留下了一个大大的血洞。
阿莫声音有些发颤,“胡先生说,要将伤口里面的布条取出来。”
琅华这才发现血洞里面是一块被鲜血染红的布条,布条竟然被塞在伤口里,琅华不由地觉得脖颈上的汗毛都竖立起来。
大齐所有的郎中里,大约唯有胡仲骨敢这样做。
她还想着要跟胡仲骨学些医术,现在看来,还是要好好考虑考虑再说。
琅华接过阿莫递来的银针,深吸一口气,慢慢将血布挑了起来,血布还带着滚热的温度,仿佛沿着针烫到了他的手指,她一鼓作气将血布扔进瓷盆里,吩咐阿莫,“悄悄地拿去烧了,不要留下痕迹。”说完她转过头去看赵翎。
赵翎也在瞧着琅华,她那双眼睛清澈透底,黑白分明,没有半点惧怕的意思,若说方才有些手抖,应该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形,稍稍有些紧张。
一个八岁的孩子轻描淡写地做了这些大人都不敢做的事,要么是她经历了太多苦难,练就了如今的沉静,要么真的是受了佛菩萨点化。
如果非要让他信一个,他会选择前者,可是一个养在家中的小姐,能遭受过多少的磨难。
赵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你是谁?”
琅华挑了挑眉,“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你到底是什么人?”说着从阿莫手中接过安静的布条,沾了药粉顺着赵翎的伤口塞进去,“我能救了你,也能将你交给官府。”
赵翎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一丝不苟地给他治伤,同时也在冷静地威胁着他。
“我信。”赵翎说着闭上了眼睛。
他怎么不信。
她不是嘴上说说而已,她让萧邑给将他打扮成一个丫头,趁着王仁智将王家护院都调去顾家庄子上找人的时候,将他塞到了王家庄子的地窖里。
如果她有心将他交给官府,自然就能让官兵在王仁智的庄子上发现他。
和聪明人说话,不用动心机,也不用绕圈子。
赵翎道:“我不是反贼。”
琅华看过去,她能看清楚他的眼睛,哪怕里面半点的波澜都能映入她的眼帘,而他明明堂堂地让她看着。
他的声音清亮,“至少现在还不是。”
“哦,”琅华道,“不是反贼,却集结了三百多人马,手持武器。”
他吞咽一口,颈窝上汪了一小窝的汗,在闪闪发光,“那是为了生计。”
生计?集结人马?照他这样说,响马和盗贼也可以光明正大了。
“那为什么王仁智要带兵剿灭你?”
赵翎微微一笑抬起眼睛,“王仁智你也见过了,你觉得他抓人一定要有理由吗?”
明知道他的话半遮半掩,却又挑不出什么错漏。
她活了二十几年,可是跟他这个十三四岁的人相比,却仿佛并不占什么优势。
赵翎道:“那些人并非我的人马,大多数是崇明等地的百姓,庆王谋反案之后,王仁智等人在江浙四处拿人,你可知崇明县县丞王奉熙?”
琅华摇了摇头。
赵翎像撒豆子似的,将王奉熙的遭遇说了一遍,庆王谋反案,王奉熙被牵连,多亏了崇明县百姓上下一心藏匿王奉熙夫妇,才让他们逃过一劫,这几年王奉熙夫妇在崇明县生下两儿一女,本来日子越过越平安,却不知是谁又揭开当年的事,向王仁智告发,王仁智带人去捉拿,结果将崇明县百姓一起都打成了庆王余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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