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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张信纸上,都写着他想对仔仔说的话:“今天数学模拟考,我又错了那道你教过我的题”“琴屿路的海今天很蓝,我替你看了”“向日葵长新叶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看看”。他拿起一张信纸,指尖抚过上面的字迹,突然发现有一张信纸的角落,沾着一点小小的墨痕——和仔仔以前总在草稿纸上留下的墨痕一模一样。
“仔仔,你看,”他对着信纸轻声说,“我写的字,是不是越来越像你了?你以前总说我字写得丑,说要教我练字,可你还没教我,就走了。”
他把信纸折回小船的样子,放进铁盒里,又拿起仔仔的笔记本,翻到画着两个小人的那一页。他学着仔仔的笔迹,在旁边画了一颗小小的星星,旁边写着:“仔仔,我今天又去你家楼下等你了,还是没等到你。但我不会放弃的,我会等你回来,等你跟我一起画星星。”
窗外的月光渐渐移到书桌上,照亮了那碗没喝完的排骨汤。顾怆想起仔仔以前总说“汤要趁热喝,凉了就不好喝了”,他赶紧拿起碗,走到厨房,把汤倒进锅里加热。
炉火“滋滋”地响着,锅里的汤冒着热气,顾怆靠在厨房门口,看着汤在锅里翻滚,眼泪又掉了下来。他想起以前仔仔在他家厨房,也是这样站在炉火旁,给他熬排骨汤,说“顾怆,你站远一点,别被油溅到了”。那时候他总嫌仔仔啰嗦,现在却想再听一次他的啰嗦,再看一次他站在炉火旁的样子。
汤热好了,顾怆盛了一碗,坐在餐桌前,慢慢喝着。汤还是很鲜,却少了一点仔仔熬的味道——少了一点仔仔偷偷加的、他不知道是什么的调料,少了一点仔仔站在旁边看着他喝的期待,少了一点两个人一起喝汤的热闹。
喝完汤,他把碗洗干净,放回橱柜里——放在仔仔以前用的那个小鸭子杯子旁边。他看着杯子,突然想起仔仔以前总用这个杯子喝水,说“这个杯子跟你一样,呆呆的”。他拿起杯子,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嘴边,却怎么也喝不下去——杯子里没有仔仔递过来的温度,没有仔仔笑着说“慢点喝,别烫着”的声音。
回到房间,顾怆把仔仔的卫衣重新叠好,放在枕头边,又把那串贝壳手链戴在手腕上。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又像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
“仔仔,”他对着天花板,轻声说,“晚安。以前你总跟我说晚安,现在我跟你说,你能听到吗?你是不是也在跟我说晚安?”
没有回应,只有房间里的时钟“滴答滴答”地响着,像在数着他等过的日子。顾怆闭上眼睛,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他知道,明天早上六点半,他还是会准时出现在仔仔家的阶梯上,还是会抱着一丝希望,等那个温温柔柔的男孩回来。
因为他相信,总有一天,仔仔会出现在他面前,笑着对他说“顾怆,我回来了,晚安”
后半夜,顾怆终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梦里,他又回到了高三五班的教室,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课桌上,仔仔就坐在他旁边,穿着那件蓝色的卫衣,手里拿着一支笔,正低头帮他整理错题。
“顾怆,你看这道题,”仔仔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笑着对他说,“上次我跟你说过的解题方法,你怎么又忘了?”
顾怆赶紧凑过去,想说“我没忘,就是有点紧张”,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他只能看着仔仔的笑脸,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他太想仔仔了,想了这么久,终于在梦里见到了。
“仔仔,”他伸手想去抱仔仔,却发现自己的手穿过了仔仔的身体,什么都没碰到。仔仔的笑脸突然变得模糊,像被风吹散的雾,慢慢消失在他眼前。
“仔仔!你别走!”顾怆大喊着,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额头上全是冷汗,心脏“咚咚”地跳着,像要跳出胸口。
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影子。顾怆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才反应过来——刚才的重逢,只是一场梦。
他的眼泪瞬间涌了出来,抱着枕头,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梦里仔仔的笑脸还清晰地留在脑海里,可现实中,他却连仔仔的影子都找不到。这种明明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的感觉,比任何疼痛都更让他难受。
顾怆慢慢从床上下来,走到书桌前,打开台灯。暖黄色的灯光照亮了书桌上的物品——仔仔的笔记本、那盆向日葵、装满信纸船的铁盒,还有放在枕头边的蓝色卫衣。
他拿起卫衣,抱在怀里,又把那串贝壳手链戴在手腕上,走到阳台。夜风吹过来,带着深秋的凉意,却吹不散他心里的思念。他看着楼下车水马龙的街道,想起以前仔仔总说“顾怆,等我们考上大学,就一起在晚上逛一次街,看看城市的夜景”,现在城市的夜景还在,可那个想一起看夜景的人,却不在了。
第十六章我找不到你了
“仔仔,”他对着夜空轻声说,声音里带着哭腔,“我刚才梦到你了,你还是以前的样子,笑着跟我说话,帮我整理错题。我好想让那个梦一直做下去,好想永远都不要醒过来——因为只有在梦里,我才能再见到你。”
他想起梦里仔仔帮他整理错题的样子,又想起现实中仔仔留下的笔记本,眼泪掉得更凶了。他回到房间,翻开笔记本,一页一页地看,仿佛这样就能离仔仔更近一点。
看到某一页,他发现仔仔在一道数学题的旁边,写着“顾怆,这道题你要是再错,我就罚你给我买十颗草莓味的棒棒糖”。顾怆看着这句话,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又掉了下来——他多希望仔仔能真的罚他,多希望能
清晨的风还带着夜的凉意,顾怆背着书包走在去仔仔家的路上。书包里装着仔仔的蓝色卫衣,口袋里揣着那盒薄荷糖,手腕上的贝壳手链随着脚步轻轻响,像在跟他一起数着路上的石板砖——一步、两步、三步……每一步都朝着那个熟悉的方向,每一步都带着一点微弱的期待。
路过街角那家早餐店时,他停了下来。以前仔仔总在这里买两个肉包,一个给自己,一个给顾怆,说“这家的肉包最好吃,你快尝尝”。顾怆看着店里冒着热气的蒸笼,眼泪又忍不住涌了上来。他走进去,也买了两个肉包,付完钱才发现,自己忘了说“不要葱”——仔仔以前总记得帮他说,现在没人记得了。
他拿着肉包,慢慢往前走。肉包还热着,烫得他指尖发麻,可他舍不得放手——这是他和仔仔以前常吃的早餐,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吃了。他咬了一口肉包,葱的味道在嘴里散开,有点冲,却让他想起仔仔以前帮他挑葱的样子,仔仔的指尖很细,挑葱的时候很认真,像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仔仔,”他对着手里的肉包轻声说,“你看,我买了我们以前常吃的肉包,就是忘了说不要葱,有点难吃。你要是在,肯定会帮我挑掉的,对不对?”
走到仔仔家别墅附近时,他远远就看到了那级汉白玉阶梯。阶梯还是以前的样子,冰冷、干净,却空无一人。顾怆的心脏猛地一沉,期待像被针扎破的气球,瞬间瘪了下去,可他还是加快了脚步——他怕自己来晚了,怕错过仔仔可能出现的瞬间。
他走到阶梯前,把剩下的一个肉包放在最下面一级——那是仔仔以前常坐的位置,他想留给仔仔,万一仔仔回来了,能吃到热乎的肉包。他自己坐在旁边的石阶上,拿出口袋里的薄荷糖,拆开一颗放进嘴里,清凉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却没让他清醒,反而让眼泪更汹涌了。
他想起以前,他和仔仔总坐在这级阶梯上吃早餐,仔仔吃着肉包,他吃着薄荷糖,阳光照在他们身上,暖暖的。仔仔会跟他说学校里的事,说他新画的画,说他想考的大学,他会认真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那时候的日子,简单又快乐,现在想起来,却像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七点整,别墅的铁门“咔嗒”一声开了。顾怆的心脏猛地一跳,几乎是立刻站起来,手里的薄荷糖掉在地上,他却顾不上捡——他以为是仔仔回来了,眼睛死死盯着门口,连呼吸都忘了。
可出来的还是戚染。戚染看到他,眼里满是心疼,走过来递给她一杯热牛奶:“顾怆,早上冷,喝点热牛奶暖暖身子。你看你,眼睛又红了,是不是又哭了?”
顾怆接过热牛奶,手指碰到杯子的瞬间,眼泪掉了下来。牛奶还是热的,和仔仔以前递给他的一样,可他知道,这不是仔仔递的,仔仔不会再递给他热牛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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