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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妧妧,你绣荷包把眼睛给绣坏了不成,你能瞧上他,算什么眼神。”
打完了,他又舍不得移开手,又绵又软,就那么放纵自己揉个不停。
宋妧被打的一哆嗦。
不疼,甚至有些奇怪。
身上几乎光光,她羞耻的红了脸,气的捶他的胸口,“那你刚刚还说和他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呢,你现在又来这样。”
“行之哥哥,说来说去,你到底想怎么样!”
谢行之是真的不想把荷包分给别的男人。
这个寓意不一样,定情信物,他看的比命还重要。
谢煊那人神神叨叨的,万一把东西给藏丢了,还不如直接都交给他保管。
思索了半天,刚有了私藏荷包的谋划,结果这小姑娘一瘪嘴,他瞬间溃不成军,急忙松口:
“给他给他!”
他心里怒骂,贱男人阴魂不散,非得横在他和妧妧这一对互相爱慕的壁人之间捣乱。
简直处处惹人厌!
有他什么事!舔着脸往前凑,怎知也是巧了,眼前这个小姑娘竟眼神不好,还真就上钩了。
也就他这人沉声静气,雅量高致,否则这事换给谁都能气个半死。
“给他,乖,你别哭。”哄完,他就开始仔细摸索着手里的两个荷包,挑挑拣拣半天,也没想好自己留哪一个。
宋妧知道这男人退让了,她也心疼,凑过去柔声提意见:
“行之哥哥,这个玄青色看起来很不错,我觉得挺适合你的,不如你就留这个,行吗?”
谢行之心里还有些憋屈,闻言,淡淡的瞥了她一眼,不言不语,随后垂着眸又继续琢磨。
就颜色而言,他的确更喜欢玄青色。
宝蓝色亮堂花哨,不适合如他这般沉稳内敛的男人。
反而适合那种需要外在浮夸颜色来装扮自己的男人,他身边就有一个明显的示例,就比如谢煊,穿青着白的,显得这人更像一个伪君子。
谢行之盯着玄青色的荷包看来看去,总觉得这上面那只公鸳鸯的眼珠子没有宝蓝色荷包上面的那只好。
宝蓝色的这只公鸳鸯,眼珠子更大更精神。
他怎么能比谢煊差,他无法接受。
因此,他有些举棋不定,实在是挑花了眼,总有不称心的地方。
宋妧坐在他肚腹上,她这样有耐心的人都急的不得了,“行之哥哥,你在纠结什么?”
谢行之自己犯毛病,倒会反过来找别人的茬:“妧妧,你为何不将两个荷包绣的一模一样?”
宋妧被问的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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