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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的日子终于在一场暴雨中到来,匆匆的两天半时间,事后回想恍惚得像梦一样,但三年高中生活,所有的艰苦、紧张、忍耐、茫然也就随着这两天半的时间划上的句点。高考结束的当天晚上,大多数高三毕业班都自发组织了狂欢活动。程铮他们班在学校附近的一间KTV包了一个大厢,原本能容纳30余人的厢内一下子挤进了50多人,场面蔚为壮观,大考过后骤然的放松和失落感,让这些长久以来绷紧了一根弦的高三学子们急于寻找一个感情宣泄的出口,所以,气氛一度狂热到了极点,成扎的啤酒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就连班主任老孙都在沙发上喝地东倒西歪的。
在几个男生抓着麦克风嘶吼完一首《真心英雄》后,《滚滚红尘》哀婉的前奏声开始响起,一个男生喊道:“程铮,你点的歌。”程铮从座位上站起来,刚接过麦克风,就有识趣的几个男同学就开始怪叫道:“情歌对唱哦……女主角呢,快有请女主角……。”坐在角落的苏韵锦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无数双手从暗处推搡着挤了出来,最后不知哪个捉狭的男生更是在她背后使劲推了一把,她顿时失去重心,昏天暗地地撞到一个人的身上,被她撞到的人眼明手快地一把捞住她,晃了一晃才稳住身子,然后铺天盖地的口哨声、尖叫声响成一片。
韵锦顾不得额头被撞得生疼,窘得不知道该说“对不起”还是“谢谢”,手忙脚乱地就想立即从那个人身上挣脱出来,却感觉到慌忙间一只手趁乱握住了她的手,即使是在刹那间,她也感觉得到那双手带着紧张的汗湿,微微抖着,像要用尽所有的力气抓紧她。韵锦像被施了咒语般,定定地任他捏痛了她的手,其实一切只在电光火石间的几秒钟,她却感觉到时间宛若静止。然后那双手同样快速地松开,韵锦一抬头,看到了程铮好像若无其事的面容,他一言不发地将手里的另一个麦克风递到韵锦面前。
韵锦的右手动了一动,又紧握成拳置于腿侧,随后,她避开他的眼神,稍有歉意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这首歌我不会唱。”包厢里摇曳的光影滑过程铮清朗刚毅的面颊,一次次地在他的脸上变幻着明与暗的交替,他的表情却看不出一丝变化,就连递出麦克风的手也定格在半空,没有要收回的意思。周围已经有人看出了气氛的不对劲,只是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化解这略带尴尬的场面。
“正好,这首歌我最喜欢。”从程铮身后伸出了只纤细的手,不由分说夺下他递出的那个麦克风。只见孟雪手持麦克风,微微侧着头,笑吟吟地看着大屏幕,仿若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
韵锦低低说了声:“借过,我去一下洗手间。”她侧身匆匆从程铮和茶几间走过,他完全没有为她让路的打算,她的肩膀撞在他的僵硬的手臂上,身上有个地方闷闷地疼。
走出了沸腾喧哗的包厢,外面像是另一个世界。“……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想是人世间的错,或是前世流传的因果,终身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透过掩上的门,包厢里的歌声隐隐传了出来。这是韵锦平日里最喜欢的一首罗大佑的歌,她从来不敢唱出声,只是偶尔轻轻地哼,原来他记得。
她深深吸了口气,既然出来了,就索性真的朝洗手间走去。在快到洗手间的那个拐角处,韵锦再次被一个莽撞的身子撞得低呼一声,她揉着肩膀抬起眼,正好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周子翼那张时常带着坏笑的脸上此刻带着点惊魂未定的神态,明知撞上了同学也没说抱歉,飞也似地跑过韵锦身边,那背影竟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韵锦疑惑地走过那个转角处,只见莫郁华的身影半掩在灯光的死角处。
韵锦心里当下明白了八九分,她试着走上前几步,“郁华,你一个人在这干嘛?”
莫郁华闻声转过头来看着韵锦,一双眼睛在暗处闪着盈盈的光亮,“你都看见了吧?他的样子……看见洪水猛兽也莫过于此。”
韵锦在心里叹了口气,静静走到舍友的身边。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你跟他说了?”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真蠢是吧。”
“如果哭出来的话会不会更好一点。”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不,我不想哭。”莫郁华缓缓说道,“我早料到会是这样,其实我没有奢求过有什么结果,明知道不可能。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正好在这里遇到了他,他喝了不少啤酒。我跟自己说,也许这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告诉他,有一个女孩子在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在注视着他,尽管她不漂亮也不聪明,也许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他,但是,她喜欢一个人的跟别的女孩子是没有区别。于是,我说了,他跑了。”她顿了一顿,对着韵锦努力微笑,“我只是不想一直背着这个秘密,毕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再见,以后也许都没有说出来的机会。现在他知道了,我的目的也达到了,求仁得仁,我为什么要难过?”
韵锦心乱如麻,那时断时续的歌音也不放过她“……来易来去难去……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紧护我胸口……”她的歌声真好,远远地听着,也有动人之处。莫郁华已经先回去了,韵锦急急进洗手间,直到再也听不见那歌声。
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韵锦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看着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她没有莫郁华的勇气,所以必须保护好自己,哪怕缩在壳里面,也好过赤裸裸地被伤害;她也没有莫郁华的清醒,没有能力强迫自己抽离,她一旦放开自己向他走去,就会沉溺,所以只有让自己不要靠近。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不记得,那天晚上他的那个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的热度,很久以后一直在还灼痛她。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少女。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他为什么唯独纠缠着她,凭什么会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那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原不愿意,好像只要她的脚合适地穿上了水晶鞋,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王子回宫,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他的拯救,她至今在冰冷的河边浣纱。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的是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们相爱,然后她脱离后母的家与他相守,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目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她――苏韵锦,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是她是自己心里的公主。所以她不要程铮居高临下的感情,不要做别人羡慕的灰姑娘,不要再听见有人说,看呀,苏韵锦多么幸运,被程铮爱着,为什么从没有人说过,程铮多么幸运,能爱着苏韵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程铮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她就算是路旁的的一棵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
后来,爸爸的去世,家里的困境更让她明白了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她感激他,就像感激所有伸出援手的同学,但是当孟雪将那个沉甸甸的信封交到她手中,然后用她甜美的声音说着:“苏韵锦,我们都很同情你的遭遇,我和程铮都把一整个月的零花钱捐给了你”的时候,韵锦就知道她与程铮没有了可能,她可以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谦恭地接受一片好意,但是不可以在自己爱着的人面前低下头,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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