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7章(第1页)

雌虫在发情期间□□的欲望会变高,他们会找寻适合的雄虫来缓解身体上的痛苦。对于雄虫来说□□过程中产生的快,感有效地缓解了他们精神上的压力。一方的需求得到了解决,一方得到了愉悦,这是双赢。

奇德口中说的性ai,也就是□□——阿缇厄觉得这是一个很棒的学习内容。

年轻但叛逆的养子主动学习了和虫族有关知识。

……谢忒曼会为他感到高兴吧。

阿缇厄不太清楚发情期间都要做什么,也不知道需不需要提前做准备。

对于这些难题,因为有了目标,他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烦躁了。

阿缇厄看着正动手拉上窗帘的金发雌虫,说道:“卡尔曼,你很紧张?”

没等卡尔曼回答,他又道:“黑暗的环境能缓解你的紧张?”

卡尔曼后背一僵,握着窗帘的手攥紧了又松开,他确实很紧张,但却绝不是只有紧张。

阿缇厄想要学习,尽可能了解发情期,而他的第一个交流对象就选择了卡尔曼。卡尔曼接到阿缇厄的来电时,他甚至以为他在做梦,因为放在以前这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卡尔曼说道:“我没想到我会是您的……第一个选择。”

阿缇厄选择了卡尔曼,这也传递出了一个信息——阿缇厄他信任卡尔曼。

于卡尔曼,被阿缇厄信任至此,这无疑是一种殊荣。

听到卡尔曼的话,椅子上年轻的白发雄虫摇着头说道:“卡尔曼,你要对自己更加自信点,你很优秀不是吗?”

阿缇厄选择卡尔曼自然有他的理由。目前已知能为他所用并承受得住他的信息素的只有谢忒曼和卡尔曼。谢忒曼强大的背景和实力让他的身上多了几分不确定性,阿缇厄可不敢保证利用了谢忒曼之后他不会报复回来,这老家伙身上的秘密太多,指不定留有后手,他不得不防。

相比之下卡尔曼就很可爱了,他对阿缇厄绝对忠诚,a等级的他也勉强能承受他的信息素,最重要的是他好控制,不会出现以上可能会发生在谢忒曼身上的糟心事。

所以阿缇厄会选择卡尔曼作为学习过程中的交流对象这太正常不过了。

他的想法很实际,至于卡尔曼会怎么想,他就不清楚了。

卡尔曼体内的神经毒素并不会损害他的身体健康,在大多数的时候,神经毒素是很安静的,它们不会去影响也不会去麻痹卡尔曼的思考,不会影响他做决定。

毕竟阿缇厄也需要一个足够聪明的合作伙伴,而不是想看到和他合作的是个没有自我的傻子。

卡尔曼不了解神经毒素,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自我催眠。作为赫赫有名的家族的掌权者,事实上卡尔曼并非没有自尊,实际上他的傲气一点也不比阿缇厄少,甚至更过。只不过谁叫他迷上了阿缇厄,而体内的神经毒素又被他视为一个很好的能够妥协阿缇厄的理由。

霍尔就是一个很值得参考的例子。

几天前短暂的和阿缇厄相见之后,卡尔曼那被嫉妒蒙蔽了的大脑终于开始转动了。尤其是在他知道霍尔的身份后,从他古怪的态度里察觉到他和阿缇厄交流时那被小心翼翼维护起来的臣服感。

霍尔绝对不是个会轻易背主的虫,可他对阿缇厄的忠诚也做不得假。

热门小说推荐
英雄联盟之传奇正盛

英雄联盟之传奇正盛

有多少人还记得那个id,那个让无数职业选手闻风丧胆的id,若风叫他呆哥,草莓被他带到国服第一,笑笑,厂长,pdd看到他在对面直接就挂机。他却因为一次任性被封号三年。他制造了英雄联盟在线人数最少的纪录。他是国服最早的两大路人王之一他被称为传奇。如今,传奇回来了,在这个传奇正盛的年代,他回来了!他的id叫做发呆!...

快穿:男神大人,宠上天!

快穿:男神大人,宠上天!

宠文1V1冷苏!一个来历神秘,身份未知,却十分强大的女色鬼!某日,因为偷窥冥王的美男出浴图失手,反被对方算计身负重任成为所谓的时空之主被迫进入任务世界修复漏洞,寻找各个时空中那些神秘的外来者!隐藏的重生女?贪婪的穿越女?善妒的天命之女?NO!NO!NO!这些都是小菜一碟!...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仙道缥缈,仙踪难觅。李念凡以凡人之躯降临修仙世界,得知修仙无望后只想安稳度日。却不知他收养的一条狗,因为看他写诗作画,成为一代妖王,镇压一方世界。他屋后栽种的树木,因为听他弹琴奏曲,成为世界之树,撑起天地桥梁。他遇到的一个路人,因为受他随口点化,成为仙道圣人,引领一个时代。回首时原来那位一直缠着他要字画的书生是仙界画圣,那位棋艺很烂的老头是仙界棋圣,那位每天晚上来听曲的美女是仙界第一圣女...

绝品狂少混花都

绝品狂少混花都

本站已启用了能本书的最新章节需要加入书架后即时阅读。...

我修了个假仙

我修了个假仙

我是渡劫仙尊的一百零八代弟子易风,我现在正在大闹地府。给我点个收藏我把你名字从生死簿上划掉,顺便带你修仙。...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