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五章 出芥港(第1页)

第二十五章出芥港

火影办公室内,猿飞日斩一如既往在抽着烟,处理着公务。他看着推门而入的修司,没有多余的寒暄,直接切入了正题:

“小队建设工作做得很好,你们这段时间的磨合也不错。”三代火影的声音带着一丝赞许,目光落在修司脸上,“以你的判断,可以出任务了吗,修司?”

“御手洗红豆的心态已经基本恢复。”修司回答得谨慎,“所以,我的判断是本小队可以应对B级任务。”他特意强调了“B级”,第一次正式任务,他需要给队伍一个缓冲空间,不希望村子直接丢过来一个烫手山芋。

猿飞日斩布满皱纹的眼角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以前的修司,作风更偏向于直接和强硬,很少在任务难度上表现出这种近乎“示弱”的谨慎。是因为上次重伤失去同伴的阴影?还是队伍里那个身份敏感的八岁宇智波?亦或者……杂念一闪而过,并未影响他的动作。

“嗯。”三代应了一声,从桌上一叠卷轴中精准地抽出一份,手腕一抖,卷轴划过一道弧线落在修司手上。“B级任务,护送一支商队前往出芥港。”

护卫任务?判断为B级,核心风险便在于存在与忍者交战的可能性。修司拿起卷轴,解开系绳,目光快速扫过上面工整的字迹。

委托人:宏山诚。

职业:布商。

货物:一批火之国上等布料。

目的地:出芥港。

任务等级:B。

内容本身清晰简洁,看起来只是一个寻常的跨国商贸护送。但B级的评定就是最大的问题提示。

出芥港位于火之国西南角的海岸线上,名义上属于茶之国领土——这是一个地理上颇为特殊的国家。

茶之国在大陆板块上拥有两块互不相连的飞地,分别嵌在火之国领土的西南和东南两个角落,中间被广阔的火之国国土隔开。

此外,在海外还拥有那崎、大涡两座大型岛屿。总体国土面积甚至超过水之国。

然而,茶之国没有忍村。

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仅与火之国陆地接壤)和自身缺乏军事力量的现实,使得它实质上成为了木叶隐村稳定的任务自留地,其国内的重要委托几乎都会流向木叶。

宏山诚的商队目前就驻扎在木叶村南边的南守驿。从火之国腹地前往同属木叶势力范围的茶之国出芥港,却需要面对可能遭遇忍者的风险?

修司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向三代:“本次任务是否还有其他目标?”护卫本身的风险不足以支撑B级评定,必然有未言明的附加因素。

“真是敏锐啊。”猿飞日斩并不意外,拿起烟斗吸了一口,吐出的烟雾模糊了他片刻的神情,“出芥港那边,近月冒出了一批流浪忍者,颇为棘手。”

“明白了。”修司点点头,这解释符合逻辑,“村子是否有关于这批浪忍的详细情报?”

“一支五人的队伍,”三代从抽屉里又取出两份略薄的卷轴,放在桌上,“自称‘黑蚀众’。行踪诡秘,掌握了一些颇为阴毒的秘术,并非简单就能处理的对象。”他将两份卷轴向前推了推,“本次任务,除了确保宏山先生的商队安全抵达出芥港外,我希望你的小队能顺道调查一下这个‘黑蚀众’的底细。”

热门小说推荐
英雄联盟之传奇正盛

英雄联盟之传奇正盛

有多少人还记得那个id,那个让无数职业选手闻风丧胆的id,若风叫他呆哥,草莓被他带到国服第一,笑笑,厂长,pdd看到他在对面直接就挂机。他却因为一次任性被封号三年。他制造了英雄联盟在线人数最少的纪录。他是国服最早的两大路人王之一他被称为传奇。如今,传奇回来了,在这个传奇正盛的年代,他回来了!他的id叫做发呆!...

快穿:男神大人,宠上天!

快穿:男神大人,宠上天!

宠文1V1冷苏!一个来历神秘,身份未知,却十分强大的女色鬼!某日,因为偷窥冥王的美男出浴图失手,反被对方算计身负重任成为所谓的时空之主被迫进入任务世界修复漏洞,寻找各个时空中那些神秘的外来者!隐藏的重生女?贪婪的穿越女?善妒的天命之女?NO!NO!NO!这些都是小菜一碟!...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仙道缥缈,仙踪难觅。李念凡以凡人之躯降临修仙世界,得知修仙无望后只想安稳度日。却不知他收养的一条狗,因为看他写诗作画,成为一代妖王,镇压一方世界。他屋后栽种的树木,因为听他弹琴奏曲,成为世界之树,撑起天地桥梁。他遇到的一个路人,因为受他随口点化,成为仙道圣人,引领一个时代。回首时原来那位一直缠着他要字画的书生是仙界画圣,那位棋艺很烂的老头是仙界棋圣,那位每天晚上来听曲的美女是仙界第一圣女...

绝品狂少混花都

绝品狂少混花都

本站已启用了能本书的最新章节需要加入书架后即时阅读。...

我修了个假仙

我修了个假仙

我是渡劫仙尊的一百零八代弟子易风,我现在正在大闹地府。给我点个收藏我把你名字从生死簿上划掉,顺便带你修仙。...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