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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我不配反倒更轻松(第1页)

我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回的家。

整个人失魂落魄的跌坐在玄关,连鞋子都不知道换,一直呆坐了好几个钟头,才勉强缓过来,消化起我刚刚得知的那个事实。

宋思明竟然是这个国家一号首长的长子,是名副其实的红叁代。

当我眼看着他的那辆车开进拙政台的时候,我的心情毫不夸张地可以用如遭雷击来形容。

如果说宋思明身份已经这样显赫,那么能做他妻子的徐岚,身份同样不会简单,家世与之相比起来,起码也是门当户对,旗鼓相当。

我到底是在怎样的两人中间做起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第叁者?

怪不得徐岚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

几乎已经到了华国权利最高处的她,的确已经没有必要去计较一两个给她丈夫解闷消愁的女人。

因为她想要的一切都已经唾手可得,至于爱情和专一,在他们这类人眼中,好像真的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

若是她真厌恶了我,随便动动手指,我都能死无葬身之地。

想到这里,我狠狠打了个冷颤。

那种曾经被乐熙威胁,令我毛骨悚然、履如薄冰的感觉再度席卷了我的身心。

不,这比被乐熙威胁,还要让我觉得如坐针毡。

或许有人到了我这境地,会想着破罐破摔,反过来去威胁对方,拿一大笔钱然后潇洒跑路。

但我也不傻,古话说得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我要是有跟徐岚差不多的家世,搏一搏的话,或许还有人能替我做主,但我一个社会底层人,无权无势,还债都只能靠出卖自己的身体这条路,乐熙作为主宰我一切的老板尚且都不得不屈服于宋思明,而我又能拿什么和人家抗衡呢?

我但凡敢威胁宋思明或是徐岚一个字,估计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想到这里,我害怕的双手发颤,我勉力的撑着玄关边柜站起身,哆嗦着双腿,好不容易坐进客厅的沙发中。

我蜷缩在一起抱着膝盖,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压迫感令我不断泛出眼泪,我胡乱的拿手抹着,心乱如麻。

给华国太子爷做第叁者这件事,我恨不得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在心里不断默念,只要宋思明能放过我,我发誓我一定会把这件事带进坟墓里。

至于之前的痴心妄想和纠结动心,都算是什么玩意?

有什么东西会比我的命还重要吗?

我真的不想死。

我甚至真的动了连夜逃跑的念头,但转过头想想,以宋思明的手腕,若是真的不想放过我,他这般手眼通天的人物,想抓住我简直易如反掌。

说夸张一点,要是我敢跑,恐怕我都没走这个城区,就会被抓到宋思明面前任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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