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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2页)

原主家里人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儿没气晕过去,却又舍不得打骂女儿,可惜想尽办法也没能将小女儿留下。

明珠家里人就只好给女儿准备了一大堆的东西含泪将人送上了火车,还写信声泪俱下地拜托明珠母亲高中时的闺蜜的儿子在北大荒好好照顾她,仿佛小女儿不是去当知青,而是去什么地方吃苦受罪似的。

而这本书的主角就是明珠母亲的闺蜜的儿子梁淮。

这是一本以梁淮的视角展开的七、八十年代的种田奋斗文。

从梁淮去北大荒当知青开始写起,主要讲述了他的知青生活以及他怎么从一个普通的大院子弟奋斗成富一代的传奇故事。

梁淮的出身也是根正苗红,父亲是军人,母亲是医生,被教养得很好,人也聪明,有能力,能吃苦,按理说来他的人生该是一帆风顺的爽文人生。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梁淮的事业往往还没真正开始,他就因为各种原因离奇地挂掉了,第一次是出了车祸,第二次是得了绝症,第三次是路见不平救人被捅死了……

每一个周目都活不过二十五岁。

男主人都死了,剧情自然也就全都崩了,这个世界也随之崩塌。

她穿越到了故事的,就是为了就近保护梁淮,让他成功地度过二十五岁以前的死劫。

只要他活着,他自然还是会奋斗出一番事业,世界也就不会崩塌了。

感觉比上个世界的任务简单多了,她可不想任务再失败一次,必要时候也可以申请系统的帮助,哪怕绝症都有办法救回来。

她就不信男主这一世还能在她眼皮子底下死掉。

而她穿越的这个身份和梁淮还算是指腹为婚的娃娃亲,只是两家人相隔一南一北,他俩除了婴儿时期也没见过面,两家人渐渐断了联系,谁也没把这事儿当真。

要不是这一次原主报了名要去北大荒当知青的事情,原主的父母也不会想起来她还有这样一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能在那边照顾她。

当然,婚约的事儿肯定不算数。

但到底也算沾亲带故的,比较好接近梁淮。

“明珠?明珠!”

旁边有人推了推她的胳膊。

明珠转过头,就看见了一个女知青正神情有些不满地看着她,对她道:“你在想什么呢,我叫你好几声了,我问你,你把黄桃罐头放哪儿了,大家还等着吃呢。”

正是初冬天气,女知青穿着一身很旧的棉袄,上头还打了一个不起眼的补丁,看着就很臃肿,女知青的脸很瘦,眼睛倒是大大的,瞪人时显得很凶。

这是原主的初中时的朋友郝多钱,她初中没读完就辍学回村里去帮家里干活儿了。

在原主的记忆里,郝多钱的身世很可怜,家里是农村的,她父母生了五个孩子,她排老二。

要不是将她过继给了在城市工厂工作的大伯,她也不会来城里上初中。

只可惜,她来城里读了两年书,她大伯母就怀了孕,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郝多钱也就被送回了乡下。

原主当时还为郝多钱哭了一场,想要父母收养郝多钱,只是原主的父母和大哥都不同意。

原主也没想到会在火车上重逢初中的好朋友,很是高兴,性格又很软,什么好东西都愿意分享给对方。

郝多钱也就起了贪欲,愈发得寸进尺,自己连吃带拿的不算,还俨然一副将原主当成冤大头似的,拿原主的东西做人情分给大家。

原主父母给她准备的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其他人收到以后都还以为是郝多钱的东西,对郝多钱很有好感。

倒是原主身边只有郝多钱一个人,穿的又过于精致,皮肤又白又嫩,长得也跟电影明星似的,无形地和众人形成了鲜明的区别,让人下意识就觉得这种女孩子娇气、高傲、不好相处。

对上女知青不耐催促的视线,明珠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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