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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开始(第1页)

说顾清歌“不过如此”的人,名字叫做林浩明,是个高二生。

然而他在学校中的名气却颇大,算得上风云人物。

因为他一直是校广播站最受欢迎的播音员,嗓音磁性而醇厚,如今他已经是广播站站长。

另外,林浩明高一时就已经和当时高二的祝星怡搭档主持各种学校文艺晚会,效果很棒,两人可谓金牌搭档。

林浩明自己也会在文艺晚会上唱歌,他唱的都是那种很豪迈大气的歌曲,演唱难度较高。

所以林浩明骨子就看不起那些爱来爱去的口水情歌。

顾清歌原创的情歌,在他眼里就是垃圾。

不过他对顾清歌本来就抱有偏见,原因出在祝星怡身上。

因为他和祝星怡是主持搭档的缘故,每次都有很多人说他和祝星怡很配。

久而久之,林浩明便真的对祝星怡这位漂亮有才的学姐产生了好感。

林浩明的颜值虽然不算高,但身高却很挺拔,至少能算个型男。

他也不是没有其他女生喜欢,可他的眼中却偏偏只有祝星怡。

他在面对祝星怡时,越来越像一条舔狗。

祝星怡越是不把他当回事,他就越来劲,他总是被自己这种执着的痴情所感动。

舔狗的主人祝星怡都那样讨厌顾清歌,林浩明自然而然也横竖看顾清歌不顺眼。

偏偏在几个月前的华艺艺考中,顾清歌一鸣惊人、走红网络。

而祝星怡却马失前蹄,哪怕最后也通过了海艺艺考,但在众人眼中,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林浩明就抓住了这个机会,对祝星怡又是一阵猛舔,说她只是被顾清歌偷袭了,并不算输。

顾清歌这心机女的人品大有问题,居然扮猪吃虎、有备而来、不讲武德,每一句歌声中都透露着卑鄙!

祝星怡在这种情况下,也被林浩明逗乐了,她展颜一笑,就像扔了块肉骨头给他。

林浩明只觉得值了,他舔了这么久,能让她开心,他自己便也会觉得特幸福。

纯粹地喜欢一个人,也不必一定要在一起。

爱是放手,而非束缚。

林浩明觉得自己在爱情里特高尚。

这一次他要在晚会上唱的歌,都改变了之前豪迈大气的风格。

他要唱的歌曲,名为《天后》,很经典的舔狗歌——

“我嫉妒你的爱,气势如虹,像个人气高居不下的天后,你要的不是我,而是一种虚荣,有人疼才显得多么出众……”

林浩明选择《天后》这首歌,就是唱给祝星怡听的,因为在他心中,祝星怡就是他的天后。

这首歌是陈势安的,没错,这个平行世界也有他,而这首《天后》也曾走红过,算得上耳熟能详。

学校文艺晚会上,选择这种大家熟悉的歌,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观众们才会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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