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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君苏说:“我可不忍心看着嫂子一个人在这忙活。”
林月连忙说:“没关系的,我习惯了。”
杨君苏活没怎么干,也就剥个葱剥个蒜递个东西。不过,她的嘴可没闲着,时不时地指挥温致远干活,不会没关系,她能发布清晰又简单的命令。
她一边指挥一边还对林月说道:“三嫂,你不要舍不得使用三哥。刀在石上磨,人在活中练;男人不能惯,一惯就完蛋。你不让他干,他永远不会。这是在培养他做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感。”
林月只能笑着,不知道接什么话好。
杨君苏接着说:“你看看我们家明知多好,再看看我公公的厨艺。我跟你说,温家的男人都有做饭的天赋,三哥这么聪明肯定也有,他就是懒不想干。不像我,我是真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温致远:“……”
趁着温致远往桌上端菜时,林月悄声说道:“四弟妹,我真羡慕你的口才,这么会说。”
家里空间不大,刚才她隐约听到杨君苏拿话刺激致远来给她帮忙。
虽然婆婆再三表示当媳妇的可不能像杨君苏,致远也不让自己跟她学。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就想跟杨君苏接近。
林月正说着话,温致远折返回来了,她赶紧闭口不言,继续低头干活。
杨君苏继续指挥温致远干活:“蒜我剥好了,你用捣杵把蒜捣碎了,一会儿好拌凉菜吃。”
温致远无言以对,只能去干活。
杨君苏轻轻叹息一声,对温明知说道:“他这种的,只能干些简单的活。明知,由于同行衬托,你现在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愈发高大完美。”
温明知羞涩地笑笑。
温致远深深地叹息一声,真拿这两人没办法。
在四个人共同的努力下,饭菜终于做好了。
黄豆炖猪蹄,白菜炖粉条,卤肉,外加几个炒菜和两个凉拌菜,满满当当的一桌子。
吃饭时,李荣先夹了一块猪蹄尝了一口,点点头,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猪蹄炖得很烂很入味,做得不错。”
林月笑道:“妈喜欢吃就好。”
说着,她又招呼大家:“三叔三婶四弟妹,你们也尝尝。”
温阳秋尝了一口也夸道:“小月的手艺真不错。”
李荣得意地说道:“我这个儿媳妇没选错,贤惠温柔,懂事明礼,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于凤华莫名地觉得自己家被拉踩了,她也笑着说道:“是啊,你们的儿媳妇还能差了。我觉得咱们温家下一辈的媳妇没有一个差的,各有各的好。像你们家小月厨艺好,像大哥家的歌红爽朗大气能吃苦,我们家君苏工作能力强,嘴甜会说话。”
李荣脸上露出迷之微笑:“哦,君苏嘴甜会说话呀,那挺好的呀。”上次当众怼她?这就叫嘴甜会说话?
杨君苏谦虚道:“妈,其实不是我嘴甜会说话,是你跟爸把我亲闺女看待,觉得我说什么都好。我这人生来性子耿直,有啥说啥。遇到喜欢我的长辈就觉得有意思,遇到不喜欢的没准还觉得我不会说话呢。”
李荣:“……”所以,杨君苏对她不嘴甜,是她自己的问题喽。
饭桌上的气氛微妙而诡异。
温炎夏和温阳秋无奈地对视一眼,这妯娌俩又开始对上了。没办法,她们自从结婚开始,就莫名其妙地别苗头,互相攀比,谁也瞧不上谁。好在,两人一直没有撕破脸,只是言语间你一针我一针地互扎。兄弟两人对此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听出来。
温致远也是满脸无奈,女人就是麻烦,无论是年轻的还是年纪大的,都一样麻烦。
林月也察觉到了婆婆和三婶之间的不和,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假装听不懂,低头吃饭。
李荣夸完儿媳妇,接着夸儿子,别看她在家里百般嫌弃儿子,但一到外人面前就爱炫耀。
她说道:“过完年,我们打算把致远和林月从县里调到市里,县城还是太小了,前途有限,到底比不了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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