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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里翻找口红,口红拿出来,准备补妆,包却没了。
小偷从她后方跑过来抢走她的包,一溜烟跑了。
“小偷!站住!”
路景宁已经丢下外套帮她去追。
“我的包!抓小偷!”
穿着高跟鞋跑不快,眼看着两人身影越跑越远,她脱下高跟鞋赤脚追了过去。
一口气追了三条街,总算把小偷追进了死胡同。
“臭小偷!这下跑不掉了吧,还不快把姑奶奶的包还来?还敢跑,你跑啊?姑奶奶今天就送你去吃国家粮,住国家房!”
她一手叉腰,一手提着高跟鞋,边走边骂。然后走过转角处,看到死胡同前面的一群黑压压的人,她懵了。
“景宁,我们走吧,我不要包了。”
这是团体作案,少说也有二十人。而且每个人手里都拿着管制刀具,他们徒手两个人,为了一件身外之物,不值得。
“老大,倩姐最讨厌这个女的,肯定是这个女的把倩姐害成这样。”一个小弟,对着领头的花臂男说。
花臂男眯起眼睛看过来。
倩姐?难道是周倩?
这些小混混认识周倩,而且看样子那个花臂男跟周倩关系还不简单。
局势对他们更有不利。
她拉着路景宁袖子慢慢往后退,小混混们突然围了上来,把他们两个围在中间,铁棍在手上有一下没一下试着。
花臂男开口了:“兄弟们,今儿哥给你们个福利,谁砍下这女人的两只手,哥送他辆跑车。”
要砍她的俩只手,这么狠?
“我们跟你们无冤无仇的,你们的人还抢了我的包,还要砍我的手,这不合情理吧?你们也是混江湖,应该知道做事要有理。”
她尝试跟他们讲道理,然而这些人根本不听,扬着钢管就朝他们砸过来。
路景宁拉着她躲开最近的两个攻击,挡在她前面,对她大吼,“快走!”
温丝娆没有犹豫,转身朝大路跑,一边跑一边拨打110。
这种情况她呆在那只会白白送二血,她先跑掉,路景宁一个人也方便脱身。
“着火了!胡同里着火了!”
她对着马路边人多的地方大吼,这种情况说“着火了”远比说“杀人了”见效要快。
路边的人闻言,抄起盆,灭火器,朝巷子里跑过去。
温丝娆也跟在人群中折回去,她已经报了警,警察马上就会来。现在这么多群众,小混混们大概也不敢再放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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