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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不算结尾的结尾(第1页)

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宋志远断断续续的才把这段专访进行完,宋志远坦白的交待了自己。

说是做采访,但又好像是在复盘他自己的人生。

为了更贴近事实,这里特意用了第一人称。

简单讲下我的小时候,我是我们家第六个孩子,上面有五个姐姐,直到我来到这个世上,我妈再没有继续生。

除了大姐和二姐,其他三个姐姐都送人了。

一个送给我了我舅舅,一个送给了我大姨,还有一个送到了我妈妈的表姐那。

送给我舅舅是因为我舅舅家就一个女儿,他们嫌少。

送给我大姨,是因为我大姨家富裕,在那个物质不丰富的年代,富裕就是奢侈的资本。

送给我妈表姐的那个姐姐完全是不知道送谁好,才找到她。

我爸爸是军人出身,在部门里曾经当过营长的通讯员,由于我爸爸当年当兵就是高中学历,再加上在部队自己肯用功苦读,在部队里读了大学,并且时常会有不少的精彩文章发表在部队的一些报纸杂志上。

原本部队是不舍得放我爸爸退伍的,我爸爸也不舍得军旅生活,但怎奈我奶奶一次次到部队闹,意思我爸爸是她的大儿子,必须要退伍回去结婚生子,何况我爸爸和我妈妈的婚姻是娃娃亲。

这样我爸爸迫不得已才回来老家,那个年代优秀退伍军人大都分配到了派出所、武装部,由于我爸爸文化水平高,就被分配到了镇中学教语文,也是那时候镇里唯一的一所中学。

关键是我爸爸喜欢读书,更喜欢传道受业解惑。

我妈妈是我爸爸的表妹,姨表妹,在那个年代表哥表妹结婚很常见。

长大后,我一直担心自己会有什么问题,我知道自己没有问题,我又开始检查我的姐姐们是否有问题。

再到我结婚生子,我又开始担心我的孩子是否有问题,书上一直说近亲结婚孩子不健全。

好的是,至今,在我的家庭里都还没有发现不健全的家人。

作为家里独苗的我,小时候虽然不富裕但是爸妈都特别溺爱我,有好吃的好喝的总是先给我,两个姐姐虽然心里不悦但嘴上也不敢说什么,毕竟在我们老家大都是这个样子。

小时候开心的事情太多,最快乐的莫过于以下四件,第一件是春天发生的事情,每次放学或者放假和村里的同龄小伙伴一起下地放羊;第二件是夏天发生的事情,只要天气足够热,河水足够热,每天都会到河里游泳几次,当然顺便抓鱼也是常有的事情;第三件是秋天发生的事情,秋天到了地里的红薯、豆子、玉米、蚂蚱都可以烤着吃;第四件是冬天发生的事情,每逢下雪特别是下大雪,就会牵着狗一起到地里抓兔子,因为兔子腿短,在雪地里跑不远。

做这些事情很开心,但也充满着危险。

我就曾经在一年的冬天,更确切的说是冬春之交,那时候柳枝都发芽了,我到河边摘柳枝,不幸的被牛蹄子踢到了河里,那时候还不会游泳。

幸运的是当时我穿的还是棉裤棉袄,掉到河里有浮力,不至于很快沉没。

更幸运的是当时有个邻居发现了我,救了我。

至此,我就认那个救我的人为干爹。

只是让我奇怪的是,老家认干娘的特别多,认干爹的少之又少,所以后来很长时间我都不好意思喊干爹,总觉得怪怪的。

那天为什么我会独自去河边摘柳枝呢?表面原因是小孩子都喜欢摘柳枝,做笛子。

直接原因是我和我妈妈到邻居家听戏,那时候听戏还用那种台式听戏机,妈妈一边听戏,一边织着毛衣,一边和姐妹们闲聊。

这时我说我想回家和爸爸玩,妈妈知道我爸爸在家里写作,邻居家距离我家也近,差不多就是一百米的距离,妈妈就答应让我自己回家去。

没有想到这柳树就在河边,没有想到路上我会去摘柳枝,没有想到这牛那么喜欢踢人,没有想到这一个不小心差点让我丢掉性命。

听说我被救回家的当场,我爸爸就扇了我妈妈两个耳光,那时候我还在昏迷之中,当然我爸爸也不知道我是否能被救过来。

我妈妈知道自己大意了,知道自己错了,被我爸爸打了也不还过书的人怎么还那么封建,那么看重儿子。

我大姐、二姐也被淹过,我大姐是在河边洗油菜花的时候淹的,我二姐是夏天在河里淹的,幸运的是都被人及时发现给救了过来。

我妈妈常说:“好人才有好报。”

我妈妈是信佛的,所以她也几乎没有打过我和姐姐们。

在那时候很少见,那时候农村的理念是“棍棒之下出孝子”

“人不打不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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