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32章(第2页)

云层,迷茫充盈眼眸,“我们要跑吗?”

像宗主说的那样。

长老心情复杂,正欲开口,却再次感觉到一股不可抗拒之力。

一回神,他们已站在宗门之外。

脚下忽然传来剧烈的震动,阵阵如雷轰鸣响彻天际,树木倾倒,惊起大批飞掠的鸟雀。

在满天尘土散去后,所有弟子都看见了——

偌大的青华宗,只剩宗主所在的剑山。

而它周身所有的剑山,竟全部崩塌!

那凹陷的地面,宛若一道天蛰。

乌云聚集在剑山山顶,足有腕粗的闪电如游龙在云层中游走,在一道惊雷后狠狠劈向山顶。

一道!两道!三道!

无数气势恐怖的落雷劈在山顶,每降下一道都好似带着无边怨气,直到劈完最后一道,剑山仍然毫发无损。

“师父!”鹤归眼疾手快地搀扶住将要摔倒的师父,面带焦急,“您怎么了?”

如果卫桥在这里,肯定会大吃一惊。

记忆中活泼娇气的小师弟不但面容比之前更加成熟,性子也沉稳了不少,虽然算不上不苟言笑,但也没有以往乐呵呵的小傻子模样,剑法和修为更是精进了不少。

而师父也不再是以前那副闲的自然的样子,他满头青丝化作白发,如果说之前的他即使满头白发也会叫人误认为二十几的青年少年白发,那么现在的他,哪怕面容年轻,也只让人觉得垂垂老矣。

自从在家族和卫桥之间选择了前者后,他就一病不起了。

作为修士,其实已经和病痛基本告别了,除了中毒就只有受伤需要治疗。

可他一直在宗门里,没有人给他下毒,更没有与人争斗。

医修来看后皆是一叹,对鹤归说道:“心病还须心药医。”

身体上的病可以用药去除,可心上的呢?

舍了弟子的他,过不去心里那关,不但病倒,就连道心都开始有破损的倾向。

现在,他别说拿剑,就是站着都勉强,望着剑山的山顶,终是痛苦地闭上双眼,似哀又似悲鸣:“雷劫……八十一道雷劫……”

雷劫是修士修炼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这些雷劫落下都是有定数的,越往上越多,而八十一道雷劫,就是天道能降下最高的雷劫——这意味着,受雷劫的人正在做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

这些雷劫,是阻止,也是一种警告。

一旦完成,意味着这将是影响整个玄幻侧的大事情。

天道无情,祂没有意识,也分辨不出这些事情对整个玄幻侧是好是坏,所以祂只能用这种方法警醒世人,也是在警告那个一意孤行的人。

而当八十一道雷劫落完还没无恙,天道就不会再阻止了,因为这意味着祂能做的已经全做了。

是福是祸,是灾是坏,因果本就与天道无关,生灵的选择,将由生灵自己承担起对应的后果。

鹤归似懂非懂时,师父忽然抓住他的手,睁开眼焦急道:“快!快去救人!”

以筑基修士的速度,一刻钟离开十里轻轻松松,但五重天不仅仅有筑基修士,甚至还有凡人!

离鼎天给的一刻钟,根本不是给筑基以上修士的,而是给那群凡人的!

可是——

“一刻钟,真的救的完吗?剩下的人又该怎么办呢?”有人问。

“宗主已经给过答案了。”

热门小说推荐
英雄联盟之传奇正盛

英雄联盟之传奇正盛

有多少人还记得那个id,那个让无数职业选手闻风丧胆的id,若风叫他呆哥,草莓被他带到国服第一,笑笑,厂长,pdd看到他在对面直接就挂机。他却因为一次任性被封号三年。他制造了英雄联盟在线人数最少的纪录。他是国服最早的两大路人王之一他被称为传奇。如今,传奇回来了,在这个传奇正盛的年代,他回来了!他的id叫做发呆!...

快穿:男神大人,宠上天!

快穿:男神大人,宠上天!

宠文1V1冷苏!一个来历神秘,身份未知,却十分强大的女色鬼!某日,因为偷窥冥王的美男出浴图失手,反被对方算计身负重任成为所谓的时空之主被迫进入任务世界修复漏洞,寻找各个时空中那些神秘的外来者!隐藏的重生女?贪婪的穿越女?善妒的天命之女?NO!NO!NO!这些都是小菜一碟!...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原来我是修仙大佬

仙道缥缈,仙踪难觅。李念凡以凡人之躯降临修仙世界,得知修仙无望后只想安稳度日。却不知他收养的一条狗,因为看他写诗作画,成为一代妖王,镇压一方世界。他屋后栽种的树木,因为听他弹琴奏曲,成为世界之树,撑起天地桥梁。他遇到的一个路人,因为受他随口点化,成为仙道圣人,引领一个时代。回首时原来那位一直缠着他要字画的书生是仙界画圣,那位棋艺很烂的老头是仙界棋圣,那位每天晚上来听曲的美女是仙界第一圣女...

绝品狂少混花都

绝品狂少混花都

本站已启用了能本书的最新章节需要加入书架后即时阅读。...

我修了个假仙

我修了个假仙

我是渡劫仙尊的一百零八代弟子易风,我现在正在大闹地府。给我点个收藏我把你名字从生死簿上划掉,顺便带你修仙。...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