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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渊快下班时,被同事于霖叫住:“今晚的聚餐你没忘吧?”
袁渊桌子有点乱,正忙着收拾。头也不抬就应了一声:“记得。”
于霖无语。这明显就是不记得了。他没打算放过袁渊,:“晚上七点,老地方,昨天那个案子结束时就说好的,一个人都不能少。”
袁渊抬手看表,皱起了眉头:“我有约了。要不这样,你跟他们说我晚点到,到时候玩嗨了就没人记得了。”
于霖奇了:“什么约啊,你女朋友还是老爸老妈?”在他的印象中,袁渊从来不会为了跟谁的约会而匆忙。
“今天是我生日,陈冬阑说要在家给我做一顿饭。他到家忘了买大葱,要我回来时捎点给他。”说着,他急匆匆套上大衣。“我必须走了,再晚就不好买了。”
于霖愣了愣,随即一拍脑袋:“我给忙忘了,今天是你生日啊!”
他一脸“哥们我对不住你”的表情。
袁渊笑了笑:“不差你这点祝福。”
从停车场开走了自己的车,袁渊直奔超市买大葱。
要给他做饭庆生的陈冬阑是他的合租室友。
说起来,他和陈冬阑的缘分挺深的。两人是大学校友,都参加了校辩论队。在此之前,来自同一座城市,同一所高中,初中还是同班同学。
在大学之前,袁渊对陈冬阑不是很了解,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名字和脸对不上号。在校辩论队里来往之后,他才对这个性沉默内敛的老同学熟识起来。
因为陈冬阑是复读的,所以小了袁渊一级。陈冬阑毕业时找房子租,刚好袁渊的合租人也搬走了,他就自然而然地邀请陈冬阑住进来。
自然而然的,就做了三年的室友。
拎着大葱回家时,陈冬阑正在厨房切菜,咔擦咔擦的声音十分清脆。
外头哈气成雾,但是屋里开着空调,十分暖和。袁渊的棉拖鞋也一早就被人从鞋架上取了下来,放在门口,一脚就穿了进去。
袁渊走进厨房,陈冬阑也正好转过身来。他没放下刀,双手都是湿的,说:“葱买太多了。”
“啊?”袁渊提起袋子来看,“我就怕少了。”
陈冬阑点了点头,放下刀子,双手接过了大葱。
袁渊突然松了口气。
刚刚他居然有一种做了坏事怕被骂的感觉。然后发现自己没被骂,心中升腾起劫后余生的侥幸。
?
怀着一点莫名其妙,他走到自己房间换上方便的衣服,又回到厨房。
“有什么我能帮忙的?”虽然袁渊做饭是灾难,巨大的灾难,但是他的原则就是家务活一定要一起做才行。
刚走进去,陈冬阑就说:“今天是你生日,还是全部交给我来吧。”
袁渊却兴致勃勃:“生日尝尝自己的手艺也很好啊!”
陈冬阑向他看了过来。他的眼睛总是很安静,就和他的人一样安静。不熟悉他的人会觉得他冰冷的,但其实这只是他待人处事的风格罢了——把所有感情都内敛于心。
虽然没有任何根据,但袁渊就这样认为,并且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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