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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你的儿子现在是我的了!◎
我甩甩脑袋。
那条闪着神奇光芒的丝带正老老实实地系在我的脖子上,末端轻轻晃动着,只会在我想要‘说话’时飘起来,在空气中写出一行行耀眼的英文字符。
所以,我抬头,以后我就可以无障碍与人类沟通了?
“所以,”丝带末端飘起来,圆润的字体在布料下诞生,“以后我就可以无障碍与人类沟通了?”
“嗯,我想是这样的。”阿福给我整理了一下丝带,“恭喜您,墨提斯小姐。”
——这个丝带当然做不到让我超越动物的生理结构,直接口吐人言的程度。
但它的的确确能‘阅读’我脑内的想法,再通过我自己想不想让别人‘听到’的意愿,将脑内的话转换成一行行字——这字还跟点读机一样,能一边写一边发出声音。
不过这个声音……怎么听着有点耳熟?我好奇地低头,啃了啃丝带。
呸呸,啥味道都没有,像在嚼蜡纸。
“行,事已至此。”我说,“那我要去夜巡。”
布鲁斯摇晃了一下。
·
布鲁斯回绝了我的要求。
凭什么!我都能把你弹飞了,区区夜巡算得了什么?!
“再过几天吧,”布鲁斯虚弱地说,“再过几天,墨提斯。”
“啧,”我说,“没用的东西。”
被骂的布鲁斯:“……”
我则耀武扬威地走了——虽然之前布鲁斯能看懂我在骂他,但眼神攻击和语言攻击还是有所不同,而我对后者的效果很满意。
至于夜巡?
哈哈,我不会‘说话’时布鲁斯都拦不住我!更别提现在了!
……咳,当然,也有阿福没表达出强烈的反对意见的原因在。
而仔细想想,能带我出去来个低配版夜巡的人也绝对是有的,毕竟这一大家子都是义警。
首先排除迪克,他白天在布鲁德海文当警察,晚上在布鲁德海文当夜翼,偶尔还得跑到哥谭来搭把手,工作量十分感人。
再排除提姆,这倒霉孩子又得上学又得当罗宾,还得替不干活的我弟去上班——改天我必须得把布鲁斯踹去韦恩塔一次——我怕他死家里。
斯蒂芬妮可以考虑一下,她叽叽喳喳的,在短暂的相处中我也能感觉到她是那种‘欸我突然灵机一动’的类型,让她领我出去转一圈不是什么大事。
……结果当我踢踢踏踏地去找这个金发姑娘时,她旁边的卡珊德拉回绝了我的要求。
“不可以,”卡珊德拉说,“危险,复杂。”
“咳咳,”本来都露出了笑容的斯蒂芬妮飞速刹车,摆出一副认真的表情,“对!就像卡珊说的那样,夜晚的哥谭太危险了——这和你掀飞布鲁斯可不一样!”
“什么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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