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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超级无敌黏人精,大家都知道。他对钟笛的爱不释手从不遮掩,大大方方到几位家长偶尔都替他害臊,可他从来也无所谓。
美真含蓄,悄悄提醒他要做个君子,做个绅士。丽丽直接,说他心再野也要征得钟笛的同意并做好措施。
前一天晚上,他支开程筱丽和老程,理由非常烂,但程筱丽和老程谁也没有戳穿。
程筱丽走之前对他说:“自己买,别用你爸的。”
他无语,他当然已经买好了,除了安全套,他还为钟笛准备了新的睡裙和内衣,都是白色,还带一点点蕾丝。
他在美国买的限量款手表也放在他的床头柜里。钱是他炒货币赚的,那年欧元持续下跌,他持续买跌,除了卖手表的钱,他还额外存了八万,打算都交给钟笛。
他们的初夜,必须浪漫,必须有仪式感。
那天的开始是他们坐在阳台的吊椅上接吻,那是个月圆夜,一切事物都象征美好团圆。
他抱着钟笛,像抱着一块滚烫的人形棉花糖,棉花糖很快就融化在他怀里,糖浆流淌进他身体里每一个角落。
他和钟笛边接吻边急不可耐地往房间里走,结果还未走到床边,就双双倒在不算太柔软的地毯上。
寒假见面,他们在美真不在的牛奶店,在深夜的湖边,在停在寂静无人地的车后排,已经尝试完成了除了最后一步之外所有的亲密旅程。
钟笛是一旦认定就绝不扭捏的爽快女孩,当凌程在她身上进行探索时,她也在迎合中完成了对他的深度解读。
于是第一次跃进时,两人都既充满好奇又有一种水到渠成之感。
可是并不那么顺利,怎么样都很艰涩。
凌程不知道说了多少遍放松,也记不清问了多少遍疼不疼。
比起他的温柔絮叨,钟笛只说了一句话——你不行也得行。
终于成功后,凌程喉咙里散开的那一声惊呼充满庆贺意味。
这比他想象中还要美,美到不像是一场开荒之旅,而像是嗜甜如命的人终于在大夏天吃到一口奶油冰激凌,那种直冲天灵盖的爽感会让心神短暂游荡至遥远天边。
“钟笛我爱你,我特别爱你,我会永远爱你。”
耳边的誓言缠绕着痛感和满足感,积蓄成笃定的力量渗透进心脏。钟笛切身体会到做爱这个词的含义,明白为什么这样的行为是用动词后面跟着一个爱字来描述。
“我也爱你,凌程,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
凌程坐到天边泛起鱼肚白,突然在玻璃窗外看见钟笛的背影。她换回了自己的衣服,一个人坐在湖边的长椅上抽烟。
钟笛回房间后立刻找到手机给凌程发去卡号。她不允许自己有任何的犹豫。
然后调高了空调温度,给乱踢被子的香蕉盖紧容易受凉的肚子,之后,静下来,没电似的,站着发呆。
空虚和迷茫从四面八方涌进她留有余痛的身体,她像一只困在午夜森林急于冲出迷雾的兽。
记忆多次钻进她的脑海,她本能地挑选最痛的那些部分。她短暂地想起他们俩的第一次,彼时的凌程跟今夜的凌程之间,隔了一片巨大的火山海。
这时她看见香蕉的烟。
凌程靠近钟笛时,钟笛没什么防备的回了头,烟雾散开在她脸侧,她熄灭,手指捻着烟蒂,仍去看被黎明时分的暗淡微光笼罩着的幽深湖水。
凌程在她身侧的空位上坐下,长手一捞,取走她放在另一侧的烟盒。
点燃一根后,又将烟盒推至她面前,“还要吗?”
钟笛取出一根,含进嘴里,凌程低头,用自己嘴里这根已经点燃的凑过去为她引火。
相接的这一点亮光成为静谧的灰蓝中突兀的一滴星火。很快变成两滴,他们各衔一滴,回归各自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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