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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问你话呢,你哑巴了?”罗小凤不满的大声嚷道。
“我不想说,我怕我说的话难听,伤到金月。”叶长学把洗好的碗筷递给周婉琴,端着水盆出去倒水。
周婉琴默默地把碗筷放好,屋里收拾干净,转身出去。
开始的时候,周婉琴还做做面子功夫,打个招呼问个好,时间一长,她也懒得问,懒得搭理她,愿意干啥干啥,愿意说啥说啥。
“没事,长学哥,你说吧,再难听的话,我都听过,以前我有孩子,现在孩子归朱家,我什么都不怕,风言风语伤不了我。”刘金月瞅着周婉琴出门,故意扯着嗓子喊道。
刘金月也不清楚为啥,非要和周婉琴作对,可每当想起她男人,她就是心里不平衡,凭啥啊。
城里的那个有钱富婆她见过,长着一张刻板的男人脸,要不是她有头发,真的要误解她是个男人。
可就是这样的女人,把她好好一个家给毁掉了,她现在有钱又如何,她的儿子不归她,跟着公公婆婆住,她的丈夫不归她,跟着有钱富婆住。
只有她孤零零一个人。
连娘家都没脸回去。
刘金月没有听过那首“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歌,即使她听过,她也会这么做,谁让别的女人先为难她了。
既然别的女人可以为难她,她就可以为难别的女人,不就是比谁比谁更加不要脸,谁比谁更霍得出去么,她虽然没有为难她的女人有钱,也没有她要为难的女人有貌,可她有肚子。
她可是生过双胞胎的女人!
她这样的女人,打着灯笼都难找!
谁家要是找到了,一定是祖坟冒青烟了。
刘金月带着对她男人的报复,带着对所有女人的怨恨,开始她的啃骨头之路。
没错,啃骨头。
对刘金月来说,叶长学就是她有生以来,史上最难啃的一块骨头,她决定给她失魂的人生一个重新开始的目标,拿下他!
“我不清楚宋二到底为啥看上城里那女人,不过他要说是因为爱情,我肯定会啐他一脸。
既然如此,那就别拿爱情当借口,真以为大家都是没文化的,他想当没志气吃软饭的怂包,那就光明正大说出来。
何必搞得谁耽误他寻找爱情,真是比旧社会的婊子还恶心!”叶长学进屋拿毛巾擦干净手,站着就是一顿猛喷。
叶长学说完话就直愣愣的盯着刘金月,已经做好挨打的准备,她记得印象中刘金月唯一一次的发狂,就是城里那个女人带着她男人回来办离婚手续的那天。
老实说,刘金月长得比较娇小,属于妩媚类型的,周婉琴则刚好相反,属于大家闺秀,端庄典雅,清新脱俗。
可那天,刘金月撒泼的场面,让叶长学印象深刻,并且终身难忘。
没文化的叶长学,第一次听妻子含着泪念一首古诗,那韵味,尽管他听不懂意思,可是诗里的意境,他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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