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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镇明坐在私家车后座,母亲给他的信封里满满好几叠外币现金,还有一叠白色纸页。想必就是他身上这条血脉的祖宗,吴七狗的手札影印件。他根本不想搞明白家族为什么要供奉那道长,然而距离轮渡口还有将近三个小时的车程,他百无聊赖,便打开来看。
手札开篇第一句即是:“我爹给我取名吴七狗,还算有点故事可讲。”
“我是家里老七,却是唯一一个男丁。我娘把我生下来,我爹那是高兴得不得了,重金请了个道士算我的命数,道士竟然说我是阴尽大阳体质,也就是阳气过盛,这辈子注定散财散运。
我爹急了,就给我取了个贱名,再把我送到师父那深山老林里学赶尸手艺,想用尸的大阴,破我的大阳。
可我爹的算盘最后还是打空了。我吴七狗真活成了一条狗,任人宰割,任人鄙视的烂狗。
我整个前半生都是一地鸡毛,一塌糊涂。凭我自己,恐怕只做对过一件事。
但偏偏就是这件事,改变了我们整个吴家衰亡破败的命运。
就是那天道长赐我珊瑚红玉,我没有走,而是留到了最后。”
一百零六年前。
天寒地冻,旷野覆着不见边际的厚重白银。
吴端抱着男人与吴七狗擦肩而过时没有看他一眼。也丝毫不在乎赶尸人怎么还赖在这里不走。
五天六夜的赶尸几乎耗光了吴七狗的阳气,他拿到珊瑚红玉,本是想立刻溜之大吉回去享福,但盘算一阵后还是没走。
他心里清楚得很,男人岌岌可危的身体已经等不到道长找人定做棺材了。如果再不入土,甚至难以保全为人最后的体面。
可惜没有姓名,没有棺材,没有亲友,没有葬礼,注定只能草草下葬。
吴七狗更清楚,道长心如刀绞。毫无疑问,今天给他遇上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一个讨好道长的大好机会。
于是当道长抱着尸首往村外走去时,吴七狗默默跟在后面。感觉道长没有驱赶自己意思,便掏出了铜钱状的一叠纸钱——做赶尸人都得随身带点——往道路两侧撒去。多多少少做点起灵的样子。
吴端没有说什么,任他折腾。
那个人喜欢热闹。那么他也喜欢。
吴端抱着熟睡的人儿最终走进附近一座山峦深处。
正是腊月时节,赤梅开得漫山遍野皆是,苍古而清秀,星星点点汇成红流。红流又卷起白色的浪。
昨夜的白雪积满枝头,刺骨与严寒裹覆红梅,分明是夺之性命,却惺惺作态仿佛缠绵相拥。
吴端深深呼吸,梅林的幽芳与冬雪的冰冷进入肺腑,手心紧握的那束脆弱的干花终于碎成粉末。
是啊。这辈子,你还是喜欢花。
于是他在梅林间的空地驻足。
这块空地尤其开阔,山下景观可以一览无余。正是正午时分,阳光直直落下,阳气尤其充盈。
而东北、西南二角各有一块仙石,形似仙鹤扬翅时的首足,此时两人所处的位置,便是鹤心。
十七年后,吴七狗才知道,这块地的风水叫做:琼枝映鹤心,七尺不见阴。
——这座山头、甚至这整片旷野最好的风水。祝福平安,祈愿顺遂。葬在这里,来世一生无忧无虑,顺风顺水。
吴端抱着男人缓缓坐在雪原上,寿衣的灰,道袍的黑,几乎交融成宣纸上一点晕开的墨渍。
他紧紧握着那只手,让那同样冰冷的脑袋枕在颈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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