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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宵直视他说:所以,还是很喜欢吧?
楚澜稍微缩了肩膀,看上去有点沮丧:不讨厌她,应该也算喜欢。
好似就此打开了一个话题,楚澜和他讲宋诗咏。
他们是在初升高的衔接班认识的,宋诗咏高挑漂亮,符合十五岁男生对于理想女友的标准,连任性都成了加分项。她主动接近的楚澜,每天下课和楚澜一起坐公交。而楚澜也是后来才知道,她和自己根本不同路。
然后在国庆节时一起去郊外爬山,宋诗咏跌伤了脚,楚澜索性背她上山顶。她坐在那里,一边揉着伤了的地方一边对楚澜说:其实我喜欢你,刚才本来想拉你的手。
就这么在一起了,水到渠成,之后也常常约会。如今刚过了半年的热恋期,于是隔三差五地开始吵架,宋诗咏性格毕竟骄纵,可她又爱撒娇,要楚澜迁就她。一次两次还行,时间一长,楚澜也腻了。
先先拖着呗。楚澜最后说,他打量了纪宵的表情,忐忑地问,你是不是有点看不起我?
纪宵摇摇头,对方明显不信的表情,他又说:我没经历过。
楚澜就小幅度地笑了下,带着一点揶揄:纪宵,你不会没谈过恋爱吧?我不信。
纪宵也笑了:你怎么不信?
楚澜:肯定很多女孩儿喜欢你的,他们都这么说。
这句带着点戏谑,可是又诚恳,纪宵分明不懂他是在打趣还是说实话,做出个求饶的手势:别夸我,会骄傲自满的!
楚澜单手托着下巴,朝他挤了挤眼睛这个小表情实在太可爱,好似这副皮囊下还藏着另一个他不知道的楚澜,好似纪宵就此能窥探到楚澜真实的内心世界的一角。他不由得愣住了,反复在脑海中回味。
谈恋爱真的太麻烦了。楚澜也没抱怨许多,只是最后感叹道,以后你还是挑个懂事贴心的吧,别像我。
纪宵不置可否,那边经理在喊他回去上班,于是楚澜大度地挥挥手,说等他忙完了一起返校。他坐在落地窗边,从随身的单肩包中摸出一本薄薄的书,纪宵临行时翻了一下书皮,是莎士比亚戏剧的原版。
他忙里偷闲地看向楚澜的方向,光晕罩着楚澜,他垂下眼睫的侧脸线条如春山起伏。而落地窗外人来人往,指示灯变红又变绿,一切又仿佛与他无关。
纪宵站在麦当劳的点餐台后,专心致志地凝望他,突然想了起来之前的回忆残片。
楚澜和《情书》里的男孩藤井树像极了,他坐在那里看书的时候,与电影中那个经典镜头竟然能够在楚澜的意识海中重叠。
可又太不真实,让人不禁担忧这也许只是个精致的梦境。
纪宵终于心甘情愿地承认,他喜欢楚澜,喜欢得诚惶诚恐,步履维艰。
作者有话要说:
我跟你们港哦,楚澜(的原型)长得巨像柏原崇,赏心悦目!
第10章幻灭
五月向来是明媚的季节,伴随着开始喧嚣的蛙声虫鸣,浓烈过分的阳光和越来越茂盛的树荫以及瞌睡虫满天飞的每一个乏力午后。
数学课,老师拖长了声音讲解第二种解法,同学们鸦雀无声,小动作不断。
楚澜正襟危坐,左手支着侧脸,看上去无懈可击。旁边隔了一个过道的纪宵却清晰地看到这人闭了眼,偶尔撑不住头的重量会稍微清醒,却是在打盹。纪宵扫描了楚澜全身,对方背后有一块灰色,在雪白的校服上格外显眼。
楚澜一直有洁癖,这点纪宵已经领教过了他的校服永远干净整洁,不管是课桌还是宿舍的书桌上物件都有一种奇妙的秩序,他们和楚澜的一丝不苟一起构成了纪宵关于强迫症最初的印象。
所以下了课,他跑到楚澜面前,带着点促狭。
你校服上哪里蹭了好大一块灰?纪宵自然地搭住楚澜的肩膀,把他翻了个身,然后手掌拍了拍对方肩胛骨的位置。
楚澜努力扭头看,角度问题他始终找不出端倪,于是放弃一般塌下肩膀:完了,我校服还没晒干。下午集会则么办?
这天正逢五四青年节,高三年级要宣誓成人礼,而他们这群高一小崽子也得以看个热闹。左右离典礼开始还有一点时间,纪宵说:我还有一件校服放在宿舍,要不去拿过来你将就下?这件没法穿了,看着都不舒服。
他说的是实话,不知在哪蹭的一大片不像是灰尘,反倒有些类似水泥糊了上去,纸巾是擦不干净了,楚澜想着就难受,纵然他不习惯穿别人的衣服,此时两害相权取其轻,只好同意纪宵的主意。
纪宵从教室到宿舍跑了个来回,典礼差一点就迟到。他火急火燎地把那件外套往楚澜身上披,然后拉住了他的手臂。
两个人跑得气喘吁吁,一前一后地入列,站在了方阵的最后一排。楚澜把校服袖子卷起来,然后往兜里一插,眉峰微微蹙起:纪宵啊
纪宵:干什么?
楚澜从他外套兜里摸出五块钱,过了水的,显然是上一次洗时忘记拿出来。他板着脸,很正经地说:天降横财,一会儿请你喝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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