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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茂还是有一点点妻管严,毕竟他只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秀才,家里家外都是余三娘操持,娘子的话当然要听。
不管怎么说,儿子一下子开窍,曾茂非常激动。
原本因为明庭身子骨弱,曾茂怕孩子累着,没给他启蒙,只是自己看书的时候带着他认几个字。
现在既然孩子这么能读书,是不是应该让他进学堂?
曾茂刚有这个想法,立刻被余三娘摁熄。
“相公,你今天不是说要考举人,给庭哥儿挣一份家业吗?你现在是不想努力了?想累坏庭哥儿?”
余三娘手里的银针在烛光下闪闪发光,吓得曾茂一哆嗦。
女人啊女人,平时温柔小意,小鸟依人,一遇到孩子的事情立刻变成母老虎,吓死人。
“娘子,我当然是疼惜孩子的!我念书,我来考举人!庭哥儿这身子至少要养到8岁,8岁以后再让他看书!”
明庭看了看爹,又看了看娘,很快发现了这个家的生物链,连忙冲娘露出大大的笑脸。
这见风使舵的架势,看得曾茂一阵心酸。
孩子不开窍,担心。
孩子开窍,太机灵,也很打击人。
明庭可不管这些,晚上睡在爹娘中间,也不用担心有人会掀自己的被子。
除了中途被曾茂抱起来去放水,免得尿床,他一直睡到大天亮。
真舒服啊!
操心了几个小世界,这回明庭总算是实现了吃吃喝喝,躺平当咸鱼的心愿。
“娘真好!娘是世界上最好的娘!”
看着余三娘拿新衣服在自己身上比划,明庭的嘴跟抹了蜜一样甜。
“别以为嘴甜就不用喝药。”余三娘揪了揪明庭的鼻子,“老老实实地喝。”
药真苦……
即便明庭不是第一次喝,还是忍不住在心里腹诽。
曲大夫是小镇上唯一的大夫,医术马马虎虎,比明庭差远了。
这药在明庭看来还算对症下药,可药量有点儿大,不适合小孩的体质。
要不是余三娘一直盯着,明庭肯定会把药倒掉。
见儿子喝完药,脸皱巴巴得像个小老头一样,余三娘笑着喂他吃了一颗蜜枣,又贴着他的背隔了一块布,“去玩儿吧!”
明庭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
跟着记忆,他把家里逛了一遍,这是个三进的宅院,秀气精致。
曾家的奴仆不多,除了赶车的马叔,和做饭的周婶子是一对夫妻,两人落难的时候被明庭爷爷买了回家,其他人都是雇佣的帮佣。
明庭一边走一边跟大家打招呼,最后来到了喂马的地方。
马叔三十多岁,个子不高,肩膀很宽,皮肤古铜色,浓眉大眼。
见明庭来看马,马叔笑着把他抱起来,让他摸马儿。
马叔身边跟着一个11岁的少年,是他唯一的儿子,父子俩长得很像,站一块儿一眼能看出来是亲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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