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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在一边赶紧回道:“腌萝卜丝,小世子以前不大爱吃的。”
自己以前不爱吃?那不是说小倾给自己夹的菜不好?元恺叱道:“我哪有不爱吃?总是以前你们不大端到我面前来。一边去,有你插嘴的地吗?”为了表示自己喜欢吃,跟着又伸筷子去夹。
那呆样,真是让时倾没眼看,见元恺又一次伸筷去夹,大有要把那一小碟腌萝卜丝吃干净的架式。时倾实在忍不住,劝道:“不爱吃就别吃,不要勉强。”
元恺继续大嚼,十分真诚地说道:“好吃!真的!”
原来,早几年,元恺便喜欢上自己了,对自己的琐碎小事,事事上心。哪像自己对元恺那般,大而化之,没心没肺。
被人珍而重之地藏在心头的感觉,原来是那样美好而令人陶醉。
看着大嚼腌萝卜丝,连呼好吃的元恺,时倾心下不免生出几分感动来。
时倾不禁想:元恺是他最亲近的朋友和兄弟,他也许可以试着去喜欢他?也许可以利用这份感情,说服元恺跟自己一起阻止王府谋逆?那他就不再孤立无援了。
嗯,等两个人的感情深厚一些,找个机会,他该跟元恺,好好谈一谈,劝一劝。
打定主意,时倾看向元恺的眼神,温柔中添加了几许期待。
在元恺和时倾吃饭的时候,春榕带着几个小厮去把时倾的东西,大包小包地都搬回了嘉彧居。
既然打定了主意要逃离王府,继续跟着夫子上学,意义便不大了。先甭管这段感情是真是假,想用感情取信世子爷,就没必要遮遮掩掩。
因此,进学堂的时候,时倾主动握住了元恺的手,手拉着手,公然登堂入室;又在课堂上频频回头望向元恺,在夫子讲授之时,公然眉目传情……时倾借这些举动,向周围人散发出「他与小世子有一腿」的信息。
这样的信息,一旦在王府里传开,自己也将声名扫地,可是,时倾不在乎,只要能逃出去。
不用专心听课,除了时不时回头勾搭元恺外,时倾挺无聊的,无意中发现自己左手腕子上,靠近脉博的地方,有一个像痣一样的小点儿,殷红如血,娇艳欲滴,颇有触目惊心之感。
咦,哪来的一颗红痣?
时倾分明记得自己手腕子干干净净的,怎么忽然间冒出一颗红痣来?
时倾细细回想了一下,记得好像昨晚上……嗯,就是元恺叫小厮上来捆他的时候,他曾感觉腕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灼痛,那灼痛的位置,似乎正好是红痣的位置。
时倾伸手摸了摸,并无凸感,也没有灼痛传来,好像只是一颗普通的红痣。他心头忽然生出一个想法:随离该不是遁着这颗痣出现的吧?
哎,这想法太荒谬了,时倾很快便把这想法抛之脑后。他又摩挲了一会儿那红痣,才叹着气,放开了手,长就长吧,一棵红痣,无所谓了。
既然决定了,准备培养儿子,楚英睿便不再放任元恺每天只是跟着夫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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