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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丁顿的房间在蝴蝶堡四层。
一层是客厅、仓库与仆人居住的地方,二层是餐厅、礼堂与客房,三层是钢琴房、书房,四层、五层是主人房。
当然城堡与外围的城墙都是连在一起的,城墙中有居住区和战斗区,箭塔、钟楼等塔楼也有可居住的地方,这里住着城堡的巡逻队、护卫队、狩猎队等扈从,以及马夫、猎人等仆从和杂工。
华丽的魔法吊灯照亮房间,宽阔的大床可以躺下好几个人,淡紫色的落地窗帘将窗台的夜色遮挡。
窗帘边上,立着一副小号的骑士盔甲。
那是奥尔丁顿的祖父,送给他的六岁生日礼物,可惜第二年祖父就旧伤复发逝世了。
长条沙发后面,一盆茁壮生长的四季曼陀罗花,倒垂的浅粉色花朵,飘洒出淡淡的芬芳。这是一种神奇的魔法植物,可以让人放松精神,夜晚嗅着四季曼陀罗花的味道,会有一个好梦。
嵌在柜子上的试衣镜前,奥尔丁顿正在欣赏自己全新的身体。
才十六岁而已,已经一米八一高度,而且还有继续长高的潜力。倒三角的轮廓,穿着衣服时显得有些瘦,脱掉衣服才能看到,那已经开始棱角分明的流线型肌肉。
“还行。”
他给出一个也不知道是满意还是挑剔的评价。
将睡衣穿好,来到桌子前,翻开一本书籍——原主可不爱读书,但现在的奥尔丁顿,决定以后书不离手。
不仅仅是他喜欢看书,更是因为他的金手指就是书中海。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还有金手指。如此这般,怎么能不爱书呢。
“若我不是贵族,仅凭我的文学创作能力,也能成为拉法大陆上的一代文豪吧?”
平民连识字都困难,自然难成文豪,这个世界的文豪,基本都是那些继承不了爵位与财产的容克。顶着一副文豪头衔,勾搭一些喜欢附庸风雅的贵族小姐夫人,不要太容易,活得比贵族更潇洒。
奥尔丁顿想过,虽然世界不同,但是把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随便改改,再放出去一样是大杀器。
他看过那么多小说,网络小说、世界名著应有尽有,还有那么多电视剧、电影。虽然地球与这里背景不同,但是文学的套路可以互相借鉴,文抄公做不成,做个文改公还不是很轻松的。
“可惜,实力为王的世界,文豪名气再大也无法与贵族匹敌。”在他的记忆中,前几年小凡尔赛就来了一位知名大文豪,因为勾搭上某位男爵的夫人,被那位男爵吊在城门上,亲自动手阉割了。
类似文豪这样的存在,还有音乐家、画家等艺术家,都挺受欢迎,常常成为贵族的座上宾。
毕竟文明不仅仅是武力与物质的发展,精神文明一样要发展。
盯着书籍一分钟不动,书中海的入口图片出现,第一座岛屿画上叉号,第二座岛屿上有个骷髅头,旁边是复活倒计时——142:54:12,还剩下六天时间,就能重新进入书中海探索。
“这一次,我要斗气充足进去……区区老虎也敢咬死我!”对于上次被老虎咬死的情况,奥尔丁顿憋了口气。
堂堂见习骑士,竟然被野兽咬死,当真是耻辱。
要知道,明天他就要跟随风语者马尔克斯,去森林中猎杀魔兽了——即便没有修炼出斗气,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也能生擒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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