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所有晶裔都有极强的再生能力。
晶裔中的临终者会自愿融入归池,生长为新的晶树。晶树中保留了晶裔小一部分的生命,用于快速修补年轻晶裔身上的伤口。
拥有晶裔基因的零七六体内有一颗装有被捣碎的晶树汁液的囊。
当零七六受到伤害,囊便会自动分泌晶树汁液,伤口很快就会愈合。
这让零七六在战斗中占了很大优势。他可以不断自愈,耗尽对手的体力,最后一击毙命。
金色血泊开始蠕动。零七六刚开始没发现,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尸山下的生物。
他们的嘶吼在洞穴里回荡,震得尸山都变得摇摇晃晃。
直到零七六看向权臣,发现权臣一直盯着他脚下看。他这才发现刚刚从自己体内流出的血竟然在挪动。
一小片血液从血泊中分离,像是细胞分裂一样相互粘连,慢慢拉离,拉扯出血丝。
血液趴在地上向权臣一点点挪动。诺娃不知该不该拦住这团移动的血液,向权臣投去求助的目光。权臣没有回应。
周围嘈杂的吼叫声渐渐淡出听觉,他眼前只剩下这片光闪闪的血液。
零七六也很好奇,他看了眼尸山下的生物,他们饥肠辘辘,正在抢夺新鲜食物。
零七六不由咽了咽口水。长期饥饿使他只要闻到血腥味,胃里就会分泌酸液。一遍遍冲刷胃壁,烧得他五脏六腑都跟着疼。
那团血液此时已经爬到了权臣跟前。他主动伸手,用爪子捞起地上的血液。血液在手掌上分散,最后变为了三个字。
“零七七。”
权臣在这一瞬间认定了面前的零七六就是他所知的零七六。
虽然事实是灭琅提取了原本零七六的血液,注入进了现在零七六体内,但对权臣来说没什么不同。
他体内至少还有原本零七六的一部分,他的磁性血液带有记忆,他还记得权臣,还记得零七七。
血液在权臣手掌上刻出的字无声,却让他久久不能回神。
他的五感全部被血液掏空,带有坚硬蓝色皮肤的零七六不断在眼前闪现。
“权臣?权臣!”
诺娃的呼唤在耳边响起。
零七六看着权臣捧着他的血液一动不动很是疑惑。他推了一下权臣的肩膀,血液流出权臣的手掌,砸在尸山上不见踪影。
权臣抬头,对上诺娃焦急的眼神,抚过她的手。
诺娃看着权臣脸上的从容有些不解,尸山下的生物的吵闹声越来越大,碎肉四溅。
“等我。”
肉翅开展,脊柱上的骨刺扎出皮肤,随着肉翅的动作骨节上下浮动。
权臣跳下尸山,落入成堆的生物中。
这些全部都是灭琅缝合基因所得来的生物,幸运的话他们的身体不会出现排异反应,看起来也和正常生物差不了多少。
如果不幸运,排异反应会直接要了他们的命。
基因无法相互嵌合导致肌肉融化,他们会变成一摊肉泥,被灭琅扔进实验室里的岩浆池。
权臣曾见过岩浆池,实验室里唯一的光亮。岩浆池就是为了处理失败品,有时是尸体,有时那些生物还活着。
权臣落在石壁前,洞穴里的生物陷入混战,残肢断臂在空中交替。
所有生物的血液混在一起变为粘稠的黑色,沿着地面蔓延。
他们看似失去理智,实际上他们很清明。他们明白只有厮杀才能活下去。
啃食声混杂着吼叫传来,这些生物本就饥肠辘辘,抱着新鲜尸体就开始啃。
权臣用爪尖抵住小臂,从关节一直划到掌心。
那年,城隍庙中,朱五和朱重八共吃一锅狗肉。那年,朱重八率数骑冲敌大营,七进七出救小五!那年,死人堆里兄弟相拥,残阳如血袍泽并肩。那年,回望濠州,重八城头哽咽,兄弟!…人只有经历过许多才能长大,长成真正的男子汉,然而长大后,我们都变了!...
一朝穿越,她成了玉石商人的痴傻女儿,父亲无辜被杀,她只能寄人篱下,虽然身世凄苦,却难掩耀目的绘画天赋,原本只想安安稳稳地虚度余生,怎知半路遇到了他,格格不入的尘世邂逅,命运将她演变成一个遗世独立的旷代逸才,究竟是女扮男装的画师,还是傲立绝世的美人,也许只能从画卷中一探究竟...
8岁时,林羡遇见萧菀青,被美色迷了眼,一句童言被人调笑多年阿姨你好美,我想嫁给你。后来,自以为早已忘怀的林羡再遇萧菀青,她的心跳又开始不停提醒她我好喜欢她。多年后,萧菀青被吃干抹净了才知道,原来软萌的小白兔长大了不是大白兔,而是狡猾的大灰狼。如果你说年少的爱恋像风一样捉摸不定,那我愿,余生以为期,长逝入...
...
建安元年,初春后世起点某位狗作者,意外来到汉末三国,附身张绣身上。看着刚死不久的张济,以及旁边低声啜泣的美妇邹氏,其瞬间燃起了斗志本书又名原来我就是曹贼注不喜勿入,不喜勿喷。书友群893942847VIP全订群683829176新群,老群1500被封了,需验粉丝值,先加上面那个书友群发...
他武艺高强,使彪悍的警花为之倾倒。他医术绝代,让妩媚多情的女院长投怀送抱。他书画无双,令娇俏柔弱的校花朝思暮想。他仙法绝伦,被妩媚多情的女明星狂热倒追。当他的双眼开启透视功能之后,他总是会对身边的美女作出友好的提醒和我说话前,请先穿好衣服。他是林成飞,一个获得仙人传承的普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