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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常欢侧目。
容衍这是要花钱买凶吗?
果然纨绔不把人命当回事。
但她是土匪啊。
这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八万两买孟书韵的一只手,这笔买卖不亏。
她得合计合计。
要用最小的代价,赚到这八万两。
不过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容瑾。
客盈居。
容瑾一个人在喝闷酒。
容瑾觉得自已很没用。
护不住娘亲,还被姓孟的挑拨离间。
就连爹爹也打了自已一巴掌。
可恶!
“客官,这是你要的烧鹅、红烧肉。”
一个女店小二,把菜端上来。
看着那盘肥腻的红烧肉,容瑾眉头紧拧。
她从小到大,都不喜欢吃肥腻的肉。
而且自已也没有点红烧肉。
“这红烧肉不是我点的,你上错菜了。”
虽然喝了酒,但还没醉。
容瑾提醒着女店小二。
“可我明明记得客官你点了红烧肉,我记性很好,不会记错的。”
女店小二抿唇,坚持认为自已没有上错菜。
容瑾面露不悦。
“本小姐的记性也不差,我说没点就没点。”
“把红烧肉拿走,不要让我看到这么肥腻的东西!”
本想借酒消愁,可这个店小二有点烦人。
听不懂人话一样。
容瑾的怒火被勾了起来。
声音也加重了许多。
“你,你欺负人。
我只是穷苦人家的女儿,身为女子,在酒楼帮工,已是不易,你们这些千金大小姐为何要为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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