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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沦得到「烬蝶」神兵,对此爱不释手,要知道十阶的灵剑就已经是稀世珍宝,能让修仙界抢地死去活来,更别说十一阶的神兵。
神兵对渡劫飞升有奇效,并且,可蕴藏庞大的灵力,与高手对战,就算自身灵力耗尽,也可从神兵中抽取灵力,以庞大的灵力续航耗死对手。
夏沦挥舞「烬蝶」,灰白的蝶翼浮现着金色裂纹,散落时如焚尽的纸灰,散发着残温。
“好剑,不愧是宗主锻造的神兵,果然名不虚传。”
三人走在离开锻剑谷的台阶上,张莫见夏沦高兴,趁机插了一句。
“现在你神兵在手,愿意跟我去见宋葬了?”
夏沦还是吞吞吐吐,完全不像一个刚获得神兵的天骄,不,准确来说不像一个男人。
“这……”
见他举棋不定,张莫忽悠道。
“难道,你不想让她见识见识这柄绝世神兵?”
夏沦眼里有了光,脑海中闪过,宋葬对自己刮目相看的神情,被自己的帅气所折服的模样。
“想!”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天骄?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手持神兵的天骄?她见到现在的你,说不定都把持不住,热情地冲上来。”
张莫继续忽悠。
“你说的有道理。”
夏沦信了。
“她会与你私定终身,与你长相思守,不离不弃,视你为珍宝,爱你爱到天涯海角,从此你们结为道侣,甚至直接结为夫妻!”
在张莫的忽悠之下,夏沦脑海中的幸福画面,越来越具象化。
身后的小娥生着闷气,一脚踢飞石阶上的石块,飞出百米远,如流星一般砸到谷门石柱上,守门的两名弟子都吓了一跳。
石柱上只有冲击波砸出的空洞,石块已经在飞行中融为灰烬。
但是她也知道,夏沦的相思病,拖着终成心魔,早说开,早死心,只有他彻底死心了,自己才有机会。
张莫一只手搭在夏沦的肩上,轻声在他耳边说道:
“谁让你是良州第一的天才呢,对吧,拥有十一阶神兵的良州第一天骄。”
夏沦被夸得好爽,自信心爆棚,说到底他也只是个三十多岁,没谈过恋爱的男人罢了。
“你说得对!
我如今有神兵在手,同境界内,无人能出我其右!”
“诶~这就对了~”
“张兄,谢谢你,如果这事成了,我一定请你喝喜酒。”
“欸~”
张莫继续坏笑着,其实这事跟他没什么关系,夏沦去不去都与他无关,反正自己把话传到了,回去一样可以领延寿丹。
只是,张莫觉得夏沦傻傻的,怪好玩的,在修仙界很少遇到这样的傻子了。
逗傻子,可太好玩了。
傻子活该让你逗吗?
不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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