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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连头都没回,更未瞄准,便一击即中,其枪法之精湛,令人叹为观止。
目睹这一幕,楚云飞再次露出惊异之色,心中暗叹:这林枫的枪法,竟也如此了得!
要知道,那款土砖的厚度可不小,足足有5厘米之厚,而且看上去异常结实。
然而,在这把沙漠之鹰手枪的射击下,它竟瞬间土崩瓦解,化作一堆大小不一的碎块和粉末。
这一连串动作,不仅展现了林枫超凡的枪法,更凸显了沙漠之鹰手枪那惊人的威力。
相比之下,如果换作楚云飞手中的勃朗宁手枪来射击这块土砖。
恐怕连穿透都是奢望,更别说将其击碎了。
正因如此,楚云飞才会面露惊诧之色,眼神中闪烁着震惊的光芒。
过了片刻,楚云飞终于回过神来。
目光灼灼地望向林枫手中的那把黄金版的沙漠之鹰手枪,忍不住开口请求道。
“林营长,能否让我仔细观赏一下您的手枪?我没过这种枪呢!”
“当然没问题了,请!”
林枫爽快地答应了,将沙漠之鹰手枪递给了楚云飞。
楚云飞接过手枪,先是仔细掂量着它的重量。
又认真地抚摸着那硬朗而充满美感的线条,不禁赞叹道。
“林营长,这真是一把难得的好枪啊!
我真是没见过,它不仅设计感十足,线条硬朗而优美。
最重要的是它威力如此巨大,这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不知道是那个国家制造的”
“另外这枪是黄金的配色更是增添了它几分霸气威武。
所谓英雄配好马,林营长是英雄配好枪真是绝配!”
楚云飞由衷地感叹道。
确实以这把的沙漠之鹰的威力,勃朗宁手枪是不能比拟的。
林枫则故作谦虚地笑道。
“过奖了,我也是偶然所得,我也很喜欢,所以就成了我的随身配枪。”
虽然楚云飞对这把沙漠之鹰手枪很是喜爱,也很想拥有。
但他深知君子不夺人所爱的道理,最终还是依依不舍地将手枪还给了林枫。
经过与林枫的一番简单比试,楚云飞愈发意识到,这位年轻营长绝非等闲之辈。
林枫不仅统领着一支兵强马壮、装备精良、人才济济的特种营。
其自身更是实力超群,令人刮目相看。
如此卓越的部队,其发展壮大自是顺理成章之事。
楚云飞心中不禁恍然大悟,难怪林枫能在八路军中享有如此威名。
虽然对其他八路军部队的装备情况不甚了解。
但眼前的新一团特种营,无疑是一支极为强大的队伍。
然而,楚云飞并不知晓,今日在红山村所见,尚非特种营的全部实力与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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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结束后,楚云飞准备告辞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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