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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最后的光线,把军阀军长的新庄园工地周围的树林、田野都镀成了古铜色。
阿夏踩着沾满红土的胶鞋走出工地了工地,真的是灰头土脸的。
三十岁的骨架,被生活压得有些单薄,工装裤松垮地套在胯上,后背汗渍晕开了明显的盐霜。
安全帽摘下来时,他的头发都被汗水打湿透了,在头上压巴成了一个滑稽的锅盖。
右手虎口缠着渗血的纱布,那是上午搬钢架时被铁丝划的。
皮肤黝黑得像炭火煨过的陶罐,眼尾沟壑里积着常年劳作的铁锈色。
亚热带地区的农民工,大多也就是这种肤色了。
风吹日晒,劳作辛苦,自然如此。
当然,他们负责修房子,从来不负责住房子,压根也没想过会住上豪华的别墅啊庄园之类的。
生活的话,他们只是被生下来,然后艰难的活着。
蚊虫嗅着汗味追上来,叮咬着阿夏和他身边的几个工友。
他们习以为常的挥动安全帽,驱赶着蚊子。
身后的庄园的尖顶在雾霭中浮沉,已经初具模型,相当气派,有点像童话里的城堡,却和他们无关。
阿夏的裤兜里,褪色的平安符硌着大腿,那是大女儿用作业纸折的,说是能保佑爹爹不摔跤。
夜色渐浓,漫过橡胶林时,他和工友们道别,便站在大门外不远处,四处张望着,似乎在寻找着刘志中的身影。
而这边,刘志中看着阿夏这个所谓的小包工头汉子,不禁也是内心一阵感慨。
雨林的汉子,虽然是个包工头,但还不是天天和民工们一起干早八晚八?这还不是为了多赚点钱,家里负担很重的。
相对来说,阿夏的情况还算好一点。
毕竟他是个小包工头,当然只是包人工拉人头那种。
但听说他读过些书,识过好多字,能看懂不少的图纸,所以活儿还是挺多的。
刘志中从侧边的橡胶林子边出来,朝着阿夏走过去,从容不迫,一派不一样的气场。
他亲切的打起了招呼,叫着阿夏。
阿夏闻声扭头一看,惊呆了。
乖乖,有日子不见,这个听说是军阀飞行员的家伙,伤完全好了不说,看样子好结实啊!
就这副身板子,要是来工地上,干活肯定一个顶俩……不,能顶仨吧?
这是作为小包工头的阿夏,下意识的第一反应。
但第二反应,很快就覆盖掉了他的第一反应。
因为刘志中这时候穿得利整,像极了挺成功的青年人,哪像是要上工地搬砖的呢?
阿夏想起刘志中有手机了,发财了,要来请他吃晚饭呢!
当场,他笑呵呵的跑过来,仰着头,羡慕的看着刘志中。
“中水兄弟,你是真发财了呀?看你这衣服,都挺贵的吧?哦哟哟,这手机,好漂亮耶!”
说着,他的目光还落在刘志中手里的新手机上呢,羡慕得很。
可就在不远处,门口的私兵之一,淡嘲嘲的说:“发什么财哟,装的呢!
那边,他的车也是租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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