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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田主任说了好几个工作,但是别的要么是去后勤部门,太累了需要搬东西,去那里上班的军属都是以前在老家种地,干惯了力气活的。
倒是还有个轻松的活,是当放映员的。可是这个工作需要下乡去别的村里放电影,有时太晚了当天还回不来,要在村里住一晚。
顾卫城私心里不想让黎夏当放映员,一个是她是女同志,不太安全,另一个是他舍不得她。
自她随军以后,顾卫城每天回来就能看到她和安安,心中满满的都是满足感。
要是哪天黎夏不在家,顾卫城还真不习惯。
去广播站这个工作是最好,也是最适合黎夏的。
顾卫城记得,黎夏一直很喜欢看书,她随军的这段日子里,每天也都在看书。
“写稿子?”黎夏的眼睛一亮。
她忘了说了,写稿子她在行啊,她大学读的就是中文系。
虽然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很鸡肋,但是对她文笔的提升是很有帮助的。
她爱看书也爱写,业余便会写一些文章寄到报社或者杂志社,还小有名气呢。
她前两天趁着有空,正好写了一篇文章,打算投到哪个杂志社去,工作还没着落,赚点稿费也不错。
黎夏走到书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递给顾卫城:“你看看?”
顾卫城接过,看了起来。
半晌之后,他看向黎夏的眼中满是惊艳与欣喜:“这是你写的?”
黎夏抬了抬下巴,有些傲娇地点点头:“嗯,这两天闲下来了写的,正打算投稿呢。”
“写的太好了,这里面表达的思想特别好。”顾卫城没想到他媳妇儿竟然这么厉害,能写出这样让人引发深思的稿子。
他之前知道黎夏喜欢看书,但一直以为她看的多为一些娱乐性的书籍。
但是他看到这篇稿子的时候,他明白了,黎夏是一个十分有思想深度的人。
这篇稿子里,借由主角的经历,写出目前社会的现状引人深思,最后的结尾,还让人对将来展望。
黎夏也是穿过来之后,了解了这个年代的国情,便提笔写了篇稿子。
她自已也挺满意这篇稿子的,不过见顾卫城这样,还是有些好笑:“也没你说的那么好。”
“不,真的很好。”顾卫城说道,“我明天就去跟组织部的人说,你完全可以胜任广播站宣传部的工作。”
说实话,他媳妇儿能去广播站宣传部,都是广播站赚了。
要不是部队宣传部只招大学生,他觉得他媳妇儿连部队宣传部都去得!
第三天早上,黎夏早早起床收拾自已。
她没有穿去市里买的布拉吉,而是穿了一套白衬衫配绿军裤,脚下是现在流行的胶鞋。
这样显得正式一些,而且精神面貌很不错,布拉吉虽然好看,但不太适合‘面试’的时候穿。
顾卫城打了早饭回来,一家人聚在一起吃早饭。
“等下要不要陪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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