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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城的热闹持续到酉时一刻,才算落幕。
暮色散去,一轮清白的月色替代,打更人的声音自城南街头一路向西而去。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方宁宿在城西的客栈里,赶路的疲惫随着街角的更鼓声传来,衬着烛芯跳动的火光,让人眼眶酸涨。
她打了个极大的哈欠,以为可以美梦一场时,却见原本沉寂的夜空忽而闪过一束烈火的焰色。
火光有冲天之势,源自城西一隅,烈焰如热浪翻涌,天际瞬间烧红一遍。
“那里,是秦家。”客栈的小二从柴房出来,蹬蹬两下,跑上二楼,才看的真切。
方宁与沈昱同时从屋子里赶出来,只见西边约三里外,如浪的火焰似要将一切吞没般,向长空跃去,黑烟滚滚。
然而,那火焰画地为牢,如深潭蛟龙般,似乎只积聚在一处,并没有蔓延之势。
“快去救火。”来万春城赶路的商人见到这景象,急忙催促小二。
谁知,那小二只有先前失火时惊诧了一瞬,看清火源的时候,反而镇定起来,甚至抱臂靠着二楼游廊,打起了哈欠,“这事官府都管不着,是火凤凰要审判秦家老爷。与我这等凡人何干?”
方宁择了个廊道拐角的窗户,几步攀上顶柱,看清秦家火势。
火光如巨龙吞焰,秦家游廊庭柱已被火焰吞噬,悉数镂空成黑洞,周围已成灰烬,再无解救之力。
万春城的衙门倒是迅速,须臾的功夫便赶到秦家。
不稍片刻,方宁借着登高的角度,堪堪瞧见他们将秦家老爷的尸体从废墟抬出。
妾室如烟的哭嚎声歇斯底里,传得大街小巷人尽皆知,“老爷,你去了,我可怎么办啊。”
还真被店小二说准了。那秦老爷果真死了。
方宁叹了口气,走回二楼游廊,好奇问向店小二,“你方才说火凤审判秦家老爷,可是秦家老爷犯了什么错处?”
那店小二见周遭围满了看热闹的外地人,也不免多嘴多舌起来,低声道:“秦家老爷秦宝旭,可是万春城出了名的混蛋玩意儿。就说他五年前得了个爱妾,名唤如烟,那宠的呀,干脆叫当家主母的掌家权让给了如烟。那秦家打拼下来的宝物珍奇悉数给了如烟,可惜那秦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惶惶不可终日哟。”
方宁听罢,倒也无甚反应,只觉这世上渣男往往都是被秦夫人这般性子温顺软弱的女子惯出来的。
若她是那秦夫人,必给秦宝旭的字画珍宝全换作假的,再与秦宝旭和离,让那对奸夫淫妇抱着满家满院假货自个儿过日子去吧。
沈昱见方宁眼底幽色几转,在她跟前晃了晃,“憋什么坏呢。你可想去瞧瞧秦家究竟出了何事?”
方宁恍然回神,这才想起沈昱作为正四品提点刑狱司,若真想插足此事,官府必当配合他。
她稍想片刻,决然道:“你我二人还是分头行动的好。现下官府的人已经到了秦家,师兄你可先一步去秦府,随仵作一同去验尸。我想等夜半时分出发,在秦府暗中探查一番,说不定会有意外之获。”
沈昱细想之下,点头道:“也好,我即刻出发。你一路辛劳,不若休息会儿,明日再查也不是不行,况且我们还是要以《步天歌》的正事为紧。”
方宁摇摇头,不以为然,伸了个极长的懒腰,松动筋骨,与沈昱悠悠的眨眨眼,调皮道:“哎呀,我可没那么娇贵。毕竟师妹我年轻,干的动。只是可怜我师兄年近三旬,还要折腾这幅老骨头。”
沈昱嘴角一抽,斜睨着方宁,鼻子里不屑的哼了下,一副好心当作驴肝肺,随你便的样子。
方宁轻笑一声,正了正神色,思忖道:“这座城中不信鬼神,只信那可断人生死的火凤凰。现如今看来,死的还真真切切都是些该死的。传言非虚啊。一只凤凰,还接管起了阎王爷的差事,这事必有蹊跷。这世上等待挖掘的真相,又何止《步天歌》一桩。这一路,我也想尽自己可能惩恶扬善。况且,听店小二的话中,秦家算得上为富不仁的富户,按《步天歌》以往的发掘经验,说不准真有点什么关系。其他的,权当是老天安排,让我置身此地,做一回管闲事的主儿。”
如此说着,方宁只觉此行不亏。
沈昱赞许的看了眼方宁,临行前,瞧了眼昏暗天际即将消逝的火光,沉声道:“若真有火凤降世,望它能指引我们尽快找到杀害师父、师祖,还有你父母的凶手,望它能为大宋朝廷焚尽一切奸佞恶人。”
“任重道远啊。”这一番期盼在方宁耳中,无非苍蝇过耳,掸掸余灰。
她攀上客栈檐顶,低头见沈昱急步走在街巷,自己脚尖几步一跃,已超越他几里,心叹道:“傻师兄,骑匹马多好呢。文人的脑子,就是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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