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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狐的皮毛在市场上价值千金,比那些普通狐狸皮贵得多。
陆琦慢慢靠近白狐,先用一根木棍试探着它的反应,见这只白狐除了叫唤,并没有攻击自己的意思,这才从腰间解下绳子,将白狐的四肢都给捆绑起来。
“大壮,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啊。”陆琦乐了,然后将白狐拎起来,仔细端详着。
这只白狐身长大约有一米,毛发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它的眼睛是淡蓝色,看起来清澈无比,仿佛能洞察人心。
“这小家伙,长得还真俊啊!”陆琦啧啧称奇,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狐狸。
“不过这么漂亮的狐狸,杀了取皮也太可惜了…。”
陆琦犹豫着,他本想把这只白狐卖个好价钱,但看着它那双清澈的眼睛,又有些不忍心了。
忽然陆琦心中一动,想起镇上不少千金大小姐在高价求购白狐。
“这些千金大小姐,小资主义,就喜欢这些小动物,回去卖给她们弄个高价,物以稀为贵,拍卖的话,这货物的价格就太高了,运气好可能一两万,五六万都有可能。”
想到此处,陆琦脸上又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把白狐放进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笼子里,带着大壮继续在林子里转悠起来。
没过多久,陆琦听到远处传来一阵鸟叫声。
这声音清脆悦耳,宛如天籁,陆琦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好听的鸟叫声。
“大壮,走,过去看看。”陆琦心中一动,连忙带着大壮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一人一狗穿过一片茂密的树林,来到一处空旷的山坡上。
只见在山坡的几棵树上,停着几只羽毛五彩斑斓的鸟儿,它们体型不大,羽毛的颜色却异常艳丽,在雪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这是…金丝雀?”陆琦瞪大眼睛,有些难以置信。
金丝雀是一种非常珍贵的观赏鸟,不仅羽毛漂亮,叫声也格外好听,深受达官贵人的喜爱。
在古代,金丝雀甚至是皇宫里的贡品,普通百姓根本无缘见到。
陆琦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在这片老林子里见到这种珍稀鸟类。
“发财了,这次真的是发财了。”陆琦激动得浑身颤抖。
他赶紧从背包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细网和笼子,这网是用极细且韧性极佳的丝线织成,专门用来捕捉小型鸟类。
陆琦深知金丝雀的警惕性很高,不敢贸然靠近。
先是仔细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这片山坡上长着不少浆果,正是金丝雀喜欢的食物。
“大壮,这次你可别给我乱叫!”
陆琦压低声音,指了指那些美丽的金丝雀。
“看见那些鸟儿了吗?咱们这次能不能抓到它们,就全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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