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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很多人。
我会因为长相气质而喜欢一个人,也会因为才华魅力而喜欢一个人,我是个很容易对别人心动的人,但我的心动,都很浅显。
我的喜欢。
来的快,去的也快。
我谈过恋爱,但我从来没感受过什么叫做“小鹿乱撞”,我试图在与恋人的拥抱,亲吻中寻找这种感觉,但我并没有找到。
直到那个夜晚──
醉醺醺的她倒在我身上,胡言乱语一通后,她抱着我,亲了我。
这个吻。
很湿,很热,很颤。
我没有推开她,也没有回应她。
呼吸错乱时,我的心跳乱了好几拍。
她是我的朋友。
我们,我们这是在干什么?
我怎么能和自己的朋友接吻?
我像中了邪一般,非但没有推开她,反而有点享受,有点喜欢。
我瞪着眼,不知所措,幸好下秒,她头一低,倒在了我怀里。
我松了口气,心却莫名其妙地空了。
那晚,我们睡在一张床上,我全身紧绷,尽量往床边躺,生怕碰到她,明明以前,我们经常这样躺在一张床上。
那晚,我辗转反侧,睁眼闭眼都是那个吻。
那晚,小鹿在我心口乱撞。
如果让我“小鹿乱撞”的人,是任何一个别人,我都会怀疑我是不是喜欢她,但她不是别人,她是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朋友。
她陪我给我喜欢的女生写情书,她陪我追我喜欢的女生,无论我是恋爱还是失恋,她都在我身边陪伴我。
她是像家人一样的朋友。
我不能失去这个朋友。
我们是朋友,我们也只能是朋友。
我们,不能越界。
后来。
我没有将那晚的事提起。
那个吻,只有我知道,那一夜抓狂的“小鹿乱撞”,也只有我知道。
我们依然是朋友。
不过,我不会再把我喝过的可乐给她喝,不会再和她牵手,不会再和她有任何的肢体接触,更不会,和她睡在一张床上。
她心思细腻。
她察觉出了我的变化。
她没有点破我。
她配合着我的“变化”。
她没有再顺手接过我的可乐喝,没有再腾出右手让我牵。至于肢体接触,睡在一张床上这种事,更是再也没有过。
我在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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