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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平心而论,眼前这个扮相,十分的惊艳。

男人本身五官生得好,脸型也俊逸,浓墨重彩的妆容恰好将男性的特点掩盖住,将女性的元素无限的延展。

秀气的朱唇,眼线飞起的双眸,画好的鬓角修饰成的鹅蛋脸。

加上他原本就瘦的,宽松的女角戏服穿在身上,腰身一系,漂亮的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余初将茶盏往桌上一摆,抖了抖手上洒了的水珠,避开要上来擦拭的银杏。

银杏收起帕子,介绍道:“小姐,这是余庆班新来的旦角,叫楚楚。”

“楚楚——”余初一看他那风流的身段,勾唇笑的有些促狭,“挺合适的。”

对方落落大方,没有拿捏嗓子,男人的声音清隽舒朗:“谢小姐赞。”

银杏似乎对这种不娘的旦角也颇有好感,语气都温和了不少,对着楚小哥道:“楚楚,你给小姐唱段拿手的。”

“银杏……”余初打算把唱戏这话头先岔过去,人一堂堂书法家,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她的思路刚走到这,却被楚小哥打断了。

“小姐想听什么?”

余初愣了愣,对上了那双好看的眼睛:“你会唱什么?”

楚小哥没有说话,水袖一抖,做了个非常标准的起势。

敛眸低垂,眼中悲情流转,一开口便是凄婉的唱腔:“斩情锁,断血缘,今夜把儿别……”

唱的,十分好听。

余初原本怀疑对方是跟随自己而来,现在却又觉得,对方在受伤前,或许真的是戏班出身,受伤不得以,才卖字为生。

现在病情好装,就步入他生活的正规。

一旁站着的银杏听完,皱起了眉头:“小姐,这段太不吉利了。”

“哪段?”

“霖州乱,别儿。”

余初听的戏不多,但是曾经补过相关的资料。

霖州乱这一出戏,在古代区的知名程度,大概也现代区的铡美案相等。

讲的是个关于“忠”的故事。

说的是霖州驻军叛乱,叛军血洗霖州知府时,知府护卫以自己儿子桃代李僵,顶替了知府家的公子。后带着知府公子夜逃,过家门而不入,一路千辛万苦逃出霖州。

那一段别儿,说的护卫妻子得知自家儿子要去替死,悲从中来,哭的肝肠寸断。

余初看了一眼银杏。

顾府的丫鬟比起长平别院丫鬟,职业素养要高上不少,自我定位认得也十分清楚。

她这浅浅的一眼,脸上既没有带什么情绪,嘴上也没有说什么,银杏脸色一变,立刻低下头去,没有再开口。

“唱的不错就行了。”余初从盘子里拿了块绿豆糕,塞进嘴里,侧过头看向银杏,“我饿了,你去厨房问问,宴席上有没有多的烧肉,给我拿一份。”

银杏看了一眼戏子,第一时间没有答应。

余初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的窗外:“你看。”

银杏顺着余初指的方向看去,护卫大哥正站在窗前可见的位置上,从他的那看过来,应该可以将屋内的看的一清二楚。

她松了一口气,福了福身子:“奴婢这就去。”

房门一关,就剩下两个人。

余初正想念几句他乡遇故知这样的老台词,楚小哥不着痕迹的往前走了几步,压低了嗓子,用只能两人听得到的声音说:“一会儿,你穿上我的衣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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