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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什么,丢下他转身上了车。
*
别看距离短,这边两人走了十来分钟才到家,锦云早就走的脚后跟生生发痛。
一路上,周清雅一个劲儿地吹彩虹屁:“锦云,你也太会了吧?跟你这么一比,我觉得我就是个只会往前冲,其实啥也不懂的粗人……”
“你是怎么想到写人家手上的?你真是个会勾搭人的小妖精……”
“那是,”锦云长发往后一扬,得意满满地说,“也不看看我是做什么的,我不搞点花样,怎么显得我特殊?”
不过也是恰好手机没电了。
只是关机嘛,倒不至于真关机了。
手机充电的时候,就看到了沈成津的好友申请。
还挺快,这么迫不及待?
她直接点了通过。
沈成津发过来消息:【安全到家没?】
锦云回:【嗯呢,今晚谢谢呀。】
谁知那边沈成津很有定力,竟然没再回。
不过给联系方式的时候,锦云还算别出心裁,也够他记住自己一段时间的。
既然都已经在了彼此通讯录里,还怕没得机会在他眼皮子底下刷存在感?
于是站起来,自信满满吩咐周清雅,“从明天开始,无论我练瑜伽跳操也好,出去兜风吃饭也罢,你的职责,就是随时随地帮我抓拍美照。”
周清雅愣了愣,“干嘛?”
锦云挑眉,“干嘛?你说干嘛,当然是发朋友开始勾搭沈成津呀……”
第11章
一般男女要了对方微信,那定然是火急火燎迫不及待,接下来两天厚着脸皮各种找机会聊天。
殊不知这种殷勤热切的态度,是一种非常掉价,且在对方眼里很没魅力的行为。
对方只要不是个傻子,但凡有些经验之谈,就可能会一边小得意,一边暗自窃喜地享受你的舔狗行为。
因为两性靠的是相互吸引。
既然两个人都是高手,那自然不屑于使用这种渣男渣女的低级套路。
沈成津加过锦云以后,接下来两天颇为淡定。
这几日,恰好接了一个案子。
是帮一个不太自信的男士追求一位条件优秀的女士。
这位不太自信的男士,看起来三十岁有余,大概这两年应酬颇多,身材疏于管理,所以看上去略微。
碰面的地方在“皆月”咖啡厅,距离沈成津刚置办好的住处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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