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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城独发‖
*
追命在神侯府的大门口驻足不前,纠结不已,左走走,右走走,就是不进去。
“你在干什么?”
身后响起无情的声音,追命表情一僵,转身。
无情坐在轮椅上,神色中有一丝疑惑,身后是推着轮椅的金剑童子。
追命在组织措辞,金剑童子却发现了什么,开口道:“追三爷不是带着旺财去遛弯了吗?旺财已经进去了么。”
“不是……”追命说,“你们听我解释。”
……
追命确实是带着旺财出去遛弯,但遇见旺财的前饲主在意料之外,这位前饲主是太平王世子更是意外之意外。
他将自己和旺财的遭遇告诉几位师兄弟,太平王世子也是捡到旺财的人,但在进汴京之前于城外走散,这才有无情冷血捡狗一事。
“也就是说,太平王世子并不是给旺财取名、给它小金鱼的真正主人?”
冷血如此发问。
追命点头道:“旺财是主动跟着世子走的。”
冷血感到些许失落。既然太平王世子也不是旺财真正的主人,为什么旺财还要跟着他走呢?
相处的时间虽然不久,但冷血已将旺财当成了伙伴,得知他跟着上一个饲主离去,感到失落也是在所难免的。
追命绞尽脑汁地安慰小师弟:“世子殿下不太开心,也许它是想去安慰世子殿下,毕竟旺财很贴心的。”
太平王世子对旺财的评价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但追命觉得并非如此,旺财的主人一定很喜欢它,它绝不是被主人抛弃的,否则那条小金鱼怎么还会留在旺财脖子上呢?
要知道那可是一条实金打造的小鱼。
说到底,他们都不是旺财的主人,追命觉得旺财对此也很有自觉,所以一看太平王世子不高兴,它便跟过去安慰。
对旺财来说,他们都是路上的好心人,不是主人。
冷血不觉得太平王世子会亏待旺财,却仍然感到遗憾,毕竟旺财是一条很讨人喜欢的狗子。
*
太平王府。
宫九望着眼前熟悉的大门,表情淡淡,没有差点迷路之后被旺财带到该来的地方的惊喜。
在他身侧的步早晃着尾巴嗷呜一声,之前和宫九同行的那些日子,他当了好几次引路狗。
原因无他,宫九路痴的设定让他必定会走错路,短短一条路通常要用两倍的时间才能走完。
步早对此并无意见,因为宫九会向他道谢。
没有人会对一条狗设防,在旺财面前的宫九虽然依旧冷漠怪癖,但会说些可以理解为表达谢意的话,尽管没一个谢字,起码步早对那些话是如此理解的。
这次回太平王府,宫九差点又要迷路,是步早仗着狗的嗅觉不会露馅,带宫九走上路正确的道路。
他可不想没有意义地瞎逛,其他马甲大概不会有堂堂正正进王府的机会,但旺财可以。
所以宫九应该感谢他。步早伸出爪子,怀着“你不用谢我”的慷慨心情拍拍宫九的腿。
宫九冷冷地瞧着旺财,腿上的触感十分熟悉,旺财很有灵性,总会做出一些人性化的举动。
所以才会一直忘不了真正的主人。
“你这条狗……”宫九慢吞吞地说,“真是可恶。”
步早:哈?怎么能这么说一条无辜又可爱的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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