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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鬼子,是来自英国的约翰,是一名传道士,绝不是你嘴里说的吸血鬼。”
“你要买东西就买,不买就走。”
沈听晚其实已经跟约翰聊了一会。
这会儿见他急眼,反倒笑起来,“小传道士,我看中了你这对护膝,你就便宜些让给我吧。”
“不行!”
约翰气鼓鼓的,一把夺走沈听晚手里攥着的护膝,“你们中国有句俗话,好货卖给识货人,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这个护膝,里面装着很多祛湿寒的草药,接触到人体会自然发热,冬天下雪戴上,比火炉还要暖和。”
“你只肯给我一百个铜板,她还侮辱我是鬼子,我不卖给你们。”
“切,不卖就不卖,谁稀罕买似得。”
沈秋棠终于能名正言顺翻起白眼,伸手拽住沈听晚,“咱们走,不买洋鬼子的东西。”
“你还骂我?真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约翰气得直吹胡子。
沈听晚是真的看中了这对护膝。
现在虽然是春末,但是早晚温差还是很大。
祖父的老寒腿是一见凉气就疼得厉害,能自发热的护膝绝对有用。
她没再讨价还价,直接拿出两百个铜板,递给约翰,“那就依你,两百个铜板,一个子都不少。”
“这东西很好,我要了。”
“……”
沈秋棠无语极了。
什么破玩意,也敢卖两百个铜板。
就算买回去,寒酸的样子,估计祖父那老顽固也不会喜欢。
不过她懒得提醒沈听晚,反正花的不是她的钱。
更何况,就算买回去,祖父也未必见得到。
约翰见沈听晚夸自己鼓捣出来的护膝有用,眼睛一亮,“你也认为它们是好东西?”
“当然,我学了几年医术,里面的草药都是驱寒的,而且还能自发热,对老寒腿绝对大有裨益。”
沈听晚由衷竖起大拇指,“你很厉害,我就没想到这个办法。”
那年,大唐的军队向西走得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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