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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鹿国,澧州,丰县。
一间路边的破烂酒肆里。
“哈哈!痛快!”巴奎大声呼喊道,一口饮尽了杯中的米酒。
没错,还是米。
说到底,就是米最便宜,米的数量最多,反正灵米管够,酿酒自然也是用米了。
李启喝着这玩意儿,总感觉不像白酒,而是更像甜酒粑粑……
勉强有点酒精味儿吧,不过甜滋滋的,还挺好喝。
算饮料,不能算酒。
应该是酿造高度酒或者蒸馏酒会消耗太多燃料,所以选择了这种低度发酵酒吧?
毕竟燃料可比米贵太多了。
说不定可以用米当燃料?
烧的起来吗?
李启胡思乱想着,一边夹起一块小菜,美味的品尝着。
不是什么很厉害的小菜,就是泡酸萝卜炒肉沫,但普普通通一道菜,却让李启觉得美味无比,吃的香极了。
“巴奎兄弟,这次你们去连峡,是准备做什么生意的?”李启没有多喝酒,而是品味着自己嘴巴里的酸萝卜。
以前怎么没觉得酸萝卜怎么好吃呢?盐味,真是太好吃了。
总是吃白米,嘴里真的是淡出个鸟来了,有机会能吃到口味比较重的食物,李启还是很珍惜这个机会的。
“帮人送一批货,说是……送的什么宝石,但估计不太值钱,我听人说,那些宝石都是一小块就好几万钱,漂亮的更是一小颗就几十金,贵的吓死人,咱们背的那个,人手一块,小的都有三四百斤!加一起五六千斤,什么宝石能有这么多的?”巴奎笑嘻嘻的说道。
“不过我们这次去连峡,也没多远,李启兄弟你是干什么的?这刚刚开春就自己一个人跑出来,行李也就一个包袱,不像是跑商,是受人之托出来传信的?”巴奎问道。
说话之间,他也夹起一块酸萝卜放在嘴里品味。
除了酸萝卜肉沫之外,还有一碟咸菜扣肉,一箩筐蒸好的米饼,这就是他们宴请的时候的菜肴和主食了。
很难说丰盛,但对李启来说绝对是难得的美食了,对巴奎来说应该也不便宜,看得出来,这壮汉不能说是好人,但肯定是个豪爽人。
不能说是好人这点好理解,李启估摸着巴奎杀人越货的事情肯定没少做。
说他豪爽,也就像现在这样,李启和他共过生死,一起闯过妖魔,所以哪怕互相并不了解,他也把李启当朋友看,很是真诚。
“也不是什么光彩的理由,我是在老家得罪了人,出来逃难的。”李启倒也没有隐瞒,不过歪曲了一些事情:“那厮欺人太甚,总是想着侵占我家家产,被我杀了,所以逃了。”
“痛快!咱就喜欢你这样的汉子!谁敢欺负咱们,那就得一刀攮死!谁也别想看不起爷们!走一个!”巴奎似乎对这种故事尤其中意,举起酒盅,要和李启干杯。
李启和他碰杯,喝了一口。
然后,他就看见,巴奎一边赞赏自己,一边抽出自己腰间的柴刀,耀武扬威。
几乎是瞬间,李启感觉到眼睛一阵刺痛!
气!
巴奎的柴刀里,有一股刺眼的气。
红色的,极为凶恶,李启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就像是有刀子在脸上试探性的割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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