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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云泥之别的昔日同学相见,应该是有些尴尬和疏离的。
可却因为被噎住了这个闹剧,将尴尬提升到了极致,反而就“否极泰来”,彼此都不尴尬了,索性相视大笑起来。
他俩笑了一阵子,便相携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么回事啊?”金兰殊说,“这都能噎着。”
宋风时拿出应对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总的赐酒啊!”
金兰殊摆摆手,说:“别喊我‘金总’。”
宋风时正想说金兰殊真是“平易近人”,金兰殊又道:“好土。”
宋风时便想敲自己脑袋,说自己傻,金兰殊怎么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还是个落魄学生的时候就脾气难顶,现在当了总,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兰殊与宋风时说起话来。金兰殊又叫来了酒保,吩咐道:“再来一杯吧,这次什么都别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风时捂着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着笑笑。
金兰殊和宋风时便聊了起来。
酒吧的灯光暧昧又柔和,让金兰殊如《美女与野兽》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艳丽玫瑰,有种梦幻的美丽。尤其是宋风时多喝了几杯的时候,更是看他自带滤镜,只觉如同神仙下凡。金兰殊无论说些什么,都让宋风时如聆梵音,更好像被熏风吹过,暖暖又绵绵的。
他不觉多喝许多。
他向来是酒里不佳的,喝着喝着,也不是酒醉了人,还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
无所知了。
真的一无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记忆也是如此。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风时有些头痛,揉了揉额角,“怎么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见了金兰殊?
想到金兰殊,宋风时立即清醒不少,睁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陈设,便发现自己应该是睡在酒店了。
他转过脸,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乌乌的——金兰殊的后脑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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