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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在空无一物的茫茫大雾里熬了五年。
陆承安是我撑下去的唯一的一个信念支柱。
我相信他爱我一如我爱他。
爬我也是要爬到他的身边去的。
我在大荒中熬了五年,然后在五年后重生了。
2
我重生的身体是一个千金大小姐,叫宋瑶,她死于酗酒。
我附在她身上重生的第二天,是她的生日。
在这场生日宴会上,我遇见了陆承安,因为「我」爸爸是他公司的股东。
时隔五年后的重逢。
我想我当时的出场方式一定很隆重,那是一个衣香鬓影、纸醉金迷的场合。
我在璀璨的巨大水晶吊灯下扶着旋转楼梯拾阶而下。
「我」爸爸牵着我的手,将我牵到陆承安的面前,向他介绍我:「承安,这是我的女儿宋瑶,她刚回国,以后就请你多多照顾她了。」
时隔漫漫五年。
陆承安变了很多,眉眼间的轮廓更成熟,静静的站在喧闹的人群中,是经历时间洗礼沉淀下来的另一种风度翩然的气质。
我按耐着久别重逢的喜悦,直视他的眼睛,尽量表现的端庄稳重,我望着他含蓄的微笑,然后朝他伸出手,一字一句认真的对他说:「陆承安,你好,认识一下,我叫宋瑶,你未来的女朋友。」
我知道一段感情是需要循序渐进按部就班的,只是我没多少时间,我只能用一种近乎自杀式的强势挤进陆承安的世界。
我需要让他短时间记住我。
我没想到,他当时看着我,在我盈盈的笑意里神色冷漠,淡淡的冲我礼貌的颔首,说:「不好意思宋小姐,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当时不以为意,以为他在跟我开玩笑。
这只是他拒绝我的一种方式。
直到我进入陆承安的公司,成为他的秘书。
其实他身边很早之前就不招女秘书了,大概是每一任秘书都想近水楼台先得月,一跃成为老板娘的缘故。
为了能来到他身边,我还用了些手段。
「我」爸爸是他公司最大的股东,他不会拒绝一个股东提出的「想让女儿来你公司实习一段时间」的小小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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